最近,两起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引发全网关注:一是3名15周岁少年持械追打他人致轻微伤;二是4名14岁女生和1名13岁女生霸凌同学并录制视频上传网络。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涉事的“小霸王”没能轻易脱身。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简称“新法”),涉事少年均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未满14周岁的参与者也被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这两起案件的处置结果,向社会传递出清晰而坚定的法治信号: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非无原则地纵容;曾经被当作“挡箭牌”的“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免罚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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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刺痛公众神经。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提起公诉56877人,同比分别上升4.3%、46%。不断增长的数据,进一步凸显这一领域治理工作的复杂性与挑战性。
“未成年=免责”的认知错位,让一些孩子知法不畏法。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将“年龄优势”异化为“违法保护伞”。更有甚者,刻意钻研法律漏洞,笃定14至16周岁只要不触犯“八大罪”,即便被抓也能“全身而退”,甚至滋生“成年前干票大的”的扭曲心理。新法实施后,一名彭姓少年坦言“忘记1月1日起14岁就可能被拘留”,正是这种认知偏差的真实写照。
而管教“宽松软”的现实困境,让问题少年有恃无恐。长久以来,受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和“教育为主”理念影响,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置常陷入困境:批评教育、口头训诫对漠视规则者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反而强化其“年龄特权”幻觉,使其错失及时纠偏的关键时机,最终从轻微违纪一步步滑向严重违法犯罪的深渊,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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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华社
纵容罪恶,是对善良的辜负;无原则宽容犯错少年,实则是对其未来的漠视。当“软约束”屡屡失效,公众对法律赋予更强威慑力的渴求愈发强烈。新法精准回应了这一社会诉求,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补齐治理短板,重塑未成年人违法治理逻辑。
——击碎“低龄免责”幻觉,织密惩戒法网。新法调整了低龄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这一修订精准填补了过去对特定情形下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的制度空白,过去那种“只要不犯重罪就没事”的侥幸算计,自此彻底失灵。
——厘清校园霸凌边界,兜底校园安全防线。长期以来,校园霸凌因界定模糊、权责不清,陷入“校方管不了、警方不好管”的治理僵局。新法首次将学生霸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清晰传递出鲜明导向:拳头绝非玩具,欺凌绝非儿戏,任何恶意侵犯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同时,新法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推动校园霸凌治理从“模糊地带”全面迈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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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在肯定新法补齐治理短板的同时,我们更需清醒认识到:未成年人违法治理从来不是“一拘了之”的简单命题,而应落脚于“惩教结合、预防为先”的深层逻辑。
惩戒是手段,回归正途才是目的。有人担忧“拘留会伤害未成年人、贴犯罪标签”,这份善意无疑混淆了保护与纵容的边界——真正的保护,是让孩子在规则约束中学会敬畏与担当。
新法也正是通过强化责令管教、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干预措施,将“罚”与“教”紧密结合,既杜绝“一放了之”的纵容,也避免“一拘了之”的简单化处置。未来,关键在于确保这些配套措施精准落地、有效衔接,让矫治教育真正发挥作用,避免流于形式。
法律是最后防线,预防体系才是源头治理。讨论“14岁可拘”,不应止于惩罚本身,更要追问“孩子为何误入歧途”。家庭教育缺失、不良网络信息侵蚀、社会支持薄弱,皆是不可忽视的诱因。
因此,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筑牢校园法治防线、净化成长环境、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唯有社会各方形成治理合力,才能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唯有以法律划清行为边界,以惩防并举守护成长之路,才能让法治的底色,成为每一段青春征程的坚实护栏。
文字:王婷 制作:长亭 校对:张萍 编辑: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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