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胡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槌落下,报告厅内一片寂静,四百余名高职学生的目光望向被告席上因“跑分”被判处刑罚的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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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携手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凝聚合力将真实庭审引入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以“真案、真人、真判”,生动诠释了一堂直抵人心的法治警示教育课。
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
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关联案件时发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人员呈年轻化趋势,更是延伸到了在校学生这一敏感群体。不少学生抱着“只是转钱”“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跑分”,直至被公安机关查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追悔莫及。
“一册一画”,
揭开“跑分”套路
活动伊始,检察干警向现场学生发放由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编印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普法宣传册。干警结合宣传册内容,围绕“跑分”犯罪的定义、社会危害、典型案例等核心问题展开讲解,“大家口中的‘跑分’,看似动动手指、转账汇款就能轻松赚钱,实则是在帮助转移犯罪资金,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面临刑事处罚”。
随后,公安民警播放了一部动画短片,清晰还原“跑分”犯罪全过程,以生动影像让学生直观“跑分”法律后果。民警结合视频,详细剖析学生群体容易被“套路”的关键点: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对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层层拆解“跑分”陷阱。
一场庭审,胜过千言万语
法槌敲响,被告人胡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正式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胡某明知系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资金47597.72元,非法获利4402.28元。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郑重告诫在座学生,远离“跑分”陷阱,守住底线,通过合法劳动获取正当收入,走好人生每一步。休庭期间,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围绕“跑分”犯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向同学们进行了深入阐释。
一次探索,意义深远
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不仅是简单的“场地转移”,更是普法形式的创新。学生不再是被动的听众,而是司法程序的见证者,法律条款因此变得具体而可感。活动结束后,不少学生表示,以前觉得“犯罪”离自己很远,没想到“跑分”陷阱就在身边,一念之差就可能走上歧途。学生们从“身临其境”到“心有所戒”,这正是法治教育期待实现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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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庭审进校园”等沉浸式普法模式,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机制化。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通过价值观的塑造和行为模式的养成,奠定明辨是非、拒斥诱惑的坚实思想根基。
检察官普法:
“跑分”是指个人提供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帮助转移赃款以赚取佣金的行为,该行为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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