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投标从业者都有个误区:只要材料和实际有出入,就是造假要被罚。但实际情况是,错误材料和虚假材料完全两码事——前者可能只是评审扣分,后者却可能面临1-3年禁入,情节严重还会终身受限。更关键的是,很多造假风险都是“低级失误”引发的,做好4步自检就能有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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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澄清个认知盲区:不是所有“不符材料”都算造假。比如把非同类项目的真实合同混入业绩证明,只要合同真实存在,就属于错误材料而非造假,顶多不纳入评分。
但如果是伪造不存在的项目合同、PS资质证书有效期,那就是实打实的造假,必遭重罚。这一点一定要分清,避免因误判慌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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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资质业绩“溯源查”
重点核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业绩合同要完整保留关键页——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服务范围等核心信息,避免只附首页和签字页。尤其要注意,借用他人业绩遮挡公章、篡改金额,哪怕只是小改动,也直接构成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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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主观过错“提前防”
新《行政处罚法》明确,能证明无主观过错可免罚,但举证责任在自己。如果材料由供应商或员工提供,一定要做书面核实记录,比如扫描证书二维码、电话核实业绩真实性,避免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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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技术响应“如实填”
招标文件没要求提供证明的技术参数,若承诺无偏离,后续要能通过升级等方式兑现。但别心存侥幸,务必在偏离表中如实标注,隐瞒偏离反而会被认定为虚假响应。
第四步:交叉核查“补漏洞”
自己查完后,找同事互换检查,重点盯数字、日期、公章等细节。很多时候,漏盖骑缝章、报价大小写不一致这些小问题,反而会让评审质疑企业合规性,甚至误判为材料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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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圈里,“真实”永远是底线。造假的代价远不止失去一个项目,更会毁掉企业的信用根基。把这4步自检融入投标流程,既能避开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也能让投标更有底气。毕竟,靠实力中标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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