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风,刮过南城电缆厂的红砖围墙时,总带着一股子机油和梧桐叶混合的味道。我叫苏庆阳,那年我二十五岁,是厂里的销售。身高一米七八,大家说我长得有点像黎明,站在人群里,总能让女孩悄悄惦记。
那年头,电缆厂是国营大厂,效益好,一般工人月工资也就三四百出头。我因为跑销售,工资加提成,每月大概有七八百。我家在外地,住的是厂里的单身宿舍,筒子楼的走廊里永远飘着食堂里的饭菜味和各种混合味。
同宿舍的是两个刚分配来的大学生,文绉绉的戴着金丝边眼镜,白天座办公室,晚上就凑到我身边,听我讲外面跑业务时遇到的奇闻趣事。我们凑钱买点啤酒,就着花生米,经常聊天能聊到后半夜。
和那两个大学生一起分配来的还有一个女大专生,是厂办的秘书兼打字员,名叫秦小月。
她不像厂里那些爱说爱笑的女工,大多数时沉默寡言,总是认真看着电脑,手指在老式打字机上噼里啪啦的盲打着五笔。这一点是我最为佩服的。因为至今我都学不会五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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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注意到她时,是因为她的眼睛。那一天我去她那里拿材料,她的眼睛特别明亮,像夏夜的星星。她穿大方得体,长长的披肩发,两边各挑起一缕夹在中间,上面夹着一个别致的蝴蝶结。
从那以后我每次去办公室遇见她,只要撞上她的目光,她会飞快地低下头,两朵红晕飞上脸颊。
两个室友偶尔会打趣我:“你那么能说会道,咋不去追小秦呢?她可是厂办的一枝花呢!”
我总是笑笑,没接话。那时候,我心里没有谁,满脑子都是如何跑更多的业务,赚更多的钱。小秦太安静了,像墙角的兰花,总在那里静静绽放。
那年夏天,爸妈出资给我买房,在市中心附近,八十平米的两居室,南北通透。我搬出了筒子楼,有了自己的小窝。周末的时候,便约上宿舍的室友,去市中心舞厅跳交谊舞。
在那里,我认识了冬梅。
她是市医院的护士,穿一条大红色连衣裙,头发烫的是当时流行的大波浪。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跳舞跳得极好,脚步轻盈,像只飞舞的蝴蝶。我主动邀她跳了一支慢四,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软软的,带着一股迷人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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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她说话的声音娇羞甜美,知道我是电缆厂的销售,收入高,又有住房,眼神开始含情脉脉。
我对她也是一见钟情。
于是便开始追求她。一下班就去医院门口等她,周末带她去逛公园,看电影。她喜欢吃奶油蛋糕,我就跑遍半个南城,骑车去老字号的糕点铺,多远都不觉得累。
我喜欢她的活泼开朗,喜欢她那银铃般的笑语。那时候,为了赚到更多的钱,给她买更多的礼物,我跑业务更拼了,出差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冬梅医院里有个同事,弟弟是石化厂的技术员,听说家里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干部。那人以为她没有男朋友,于是将弟弟介绍给她认识,冬梅也没有拒绝。
他虽然长相不怎么样,但比起我来有充足的时间,能天天陪着她上下班,陪她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能在她夜班结束后,骑着摩托车来接她回家。
而我每次出差,都会给冬梅打电话。电话那头,她的声音越来越敷衍,有时候会说“工作忙”,会说“我累了,想睡了”,有时候会很沉默。
我似乎有了预感。那年初冬,我从外地出差回来,没有和她报备,想临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
没想到她却给了我一个“惊喜”!那天我带了一大包她爱吃的蜜饯,兴冲冲地在住院部的楼下等她。可是等到下班时我却看见她挽着那个石化厂技术员的胳膊,笑靥如花。两人之间显然亲密无比。
看见我的时候,冬梅的笑容僵住了。
我站在原地,紧紧捏着蜜饯袋子,初冬的风刮在脸上,却像刀子剜痛了我的心。
她解释的话,我没听清。我也不想听,便转身离开了。
那天我回了家,把自己关在屋里,喝了一晚上的闷酒。录音机里放着当时流行的《忘情水》,刘德华的声音委屈且深情,我听着听着,眼睛就湿润了。
失恋后,我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跑业务的时候,因为心不在焉,好几次都差点搞砸了单子。曾经的室友看我这样,劝道:“阳哥,天涯何处无芳草,别太较真了。”
我点点头,却笑不出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一直有人在默默关心我。那便是秦小月。
她虽然话不多,但却拥有读心术一般,总能在我最渴的时候,递上一杯温水。当我为年终写材料绞尽脑汁的时候,她总会轻轻放下一叠打印好的我正需要的材料,然后安静地离开。
那天我出差前正收拾东西,她从打字室出来,手里拎着一个牛皮纸袋子,塞到我手里。
“这是我早上买的糕点,还有两瓶饮料,你要坐长途车,路上吃。”她的声音很温柔,像一阵清风,拂过我的面颊。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牛皮纸袋子上,暖融融的。我的心房,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敲击了一下,瞬间被打开。
出差回来,我特意去百货大楼,挑了一个发夹。是珍珠的,很精致。我知道她总是挑起两边的头发,这个发夹,很适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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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找她,她正在打字,听见脚步声,她抬头看向我。我把包装好的发夹递过去,笑道:“小秦,那天谢谢你给我买吃的,这个送给你,感觉挺适合你。”
她的眼睛瞬间被点亮,像星星闪动一般。她接过发夹,脸颊微红。
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近了一些,却依旧不紧不慢。她还是那个安静的姑娘,我依旧忙着我的业务。我们偶尔会在食堂偶遇,坐在一起吃午饭,彼此说一些各自的事情。她总是会在我出差之前送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温暖。尤其是我去东北出差的那一次,她给我织的围巾,厚实且温暖。
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南城的秋天,云淡风轻。那层窗户纸,谁都没有先捅破。
故事转折发生在那年的冬天。那天快下班的时候,小秦找到了我。她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刚哭过,见到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怎么了?”我问道。
“我爸...我爸要开刀,临时需要钱。你能不能...能不能借一千块钱给我?我知道你收入比别人高,我会尽快还你的。”
一千块,在当时,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看着她眼里的焦急和无助,我想都没想,立马去银行取了钱,塞到她手里,“你先拿去用,不够的话,再跟我说,我打给你。”
秦小月看着手里的钱,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她哽咽着说:“谢谢你。”
那天之后,秦小月请假回了县城。打字室的位置暂时被别人替代,我路过的时候,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一个月后,秦小月回来了。她比之前消瘦了一些。她将一千块钱,装在信封里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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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是害怕钱不够,备在身上,还好,够了,这钱还给你。”她把钱递给我,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我爸的手术很成功,恢复得很好。”
我替她高兴,刚想说几句好听的话,却听见她轻轻说:“还有一件事,我打算辞职了。”
我愣了一下,手里的信封差点掉在地上:“辞职?为什么?”
她低下头,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我妈托人在县城给我介绍了个相亲对象,是个老师,人很老实。我年纪也不小了。”
听到“相亲对象”这四个字,我顿时懵住了。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看着她深蓝色的大衣,和头上那个珍珠发夹。一时竟然说不出话。
那些被我忽略的细节,突然像潮水一样,涌进了我的脑海。
我想起我口渴时,她悄悄放在我办公桌上的那杯温水;我出差时,她为我准备的糕点,还有那年我去东北,她为我织的围巾...
原来,她一直站在原地,用最安静的方式,默默温暖着我。我只是没发现,最踏实的幸福,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其实,我早就习惯了她的存在。
我不能失去她。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仿佛早就在我心里生根发芽,瞬间疯狂长大。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看着她的眼睛,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将信封推回去:“小秦,这钱不用还了,不如我俩在一起吧!”
她被我吓了一跳,抬起头,眼里满是错愕。
“那个老师,你别去见了。”我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小秦,我喜欢你。从你给我送糕点的那天起,不,或许更早。我知道我以前不懂事,知道我现在说这些可能有点晚,但是……”
我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从未如此坚定。
“但是,我想跟你在一起。我想每天都能看见你,想以后的日子,都能有你陪伴。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吗?”
冬日的阳光,透过办公楼的窗户,照在我们身上。走廊里很安静,能听见窗外的风声,还有我剧烈的心跳声。
小月看着我,很一会儿。她的嘴角,慢慢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笑容开始绽放。
她轻轻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声音虽然很小,却清晰地传进了我的耳朵里。
后来的日子,就像南城的春天,温暖而明亮。
我带她回家,我爸妈见了她,笑得合不拢嘴,说这姑娘,一看就文静懂事,是个好媳妇。
她依旧会在我每次出差前,给我准备好行李,装上她亲手做的点心。我会在她加班的时候,去打字室等她,然后牵着她的手,慢慢走回家。月光洒在我们身上,我俩长长的身影,依偎交织在一起。
再后来,我们结婚了。婚房就是市区的那套八十平米的房子,虽然不是很大,却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温馨雅致。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老市区的房子依旧还在,窗外的梧桐树,生长的枝繁叶茂。
有时候,我会看着她那双依旧明亮的眼睛,笑着说:“老婆,当年要不是你借那一千块钱,我可能就真的错过你了。”
她会白我一眼,嘴角却带着笑:“那是你自己开窍了,跟借钱有什么关系。”
那幸福虽然有些迟到,却踏实,且纯粹。就像小月的笑,安静,温和,却足够给我一生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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