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李永笑)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检察实务”课程精彩开讲。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薛晨光受邀走进中国人民大学课堂,以《洗钱罪案件办理要点浅析》为题,为法学学子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温度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吸引了近百名法学学子到场聆听,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讲座中,薛晨光首先从反洗钱工作的时代背景出发,梳理了洗钱活动的历史演变,系统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核心修订内容。他重点从犯罪构成的四个维度,详细剖析了洗钱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帮助学生们厘清了连累犯、共犯与共犯行为正犯化的复杂法理关系。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备受关注的“自洗钱”与“他洗钱”认定难点,薛晨光结合大量实务案例,围绕“掩饰、隐瞒”犯意及“转移、转换”行为等核心要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着重探讨了主观明知的证明规则及与上游共犯的界限,为学生们提供了清晰的实务操作指引。
为加深同学们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理解,课程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结合讲座内容就洗钱罪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及前沿实务问题积极提问。薛晨光耐心倾听,结合自身多年一线办案经历,对同学们的疑惑逐一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
此外,薛晨光还结合“两高一部”相关意见,详细讲解了洗钱案件中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强调了在贪污贿赂上游犯罪案件中形成打击合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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