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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主持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赵西娅
连线嘉宾: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处处长陈希海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实施六大行动,推进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核心举措?如何推动其落地见效?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处处长陈希海。
问: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具体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答:《方案》构建了全方位的校园足球发展推进体系,明确六大核心行动,旨在整体提升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水平,为中国足球振兴作出新疆校园足球贡献。
六大核心行动具体为:普及水平提升行动、培养体系建设行动、竞赛体系提升行动、办学成色提质行动、师资能力提升行动、体教融合深化行动。
问:如何确保大中小学足球教学保质保量进行?
答:“普及水平提升行动”中明确,大中小学要把足球纳入体育课教学内容,按规定足额落实足球课时,足球特色学校足球课时不低于体育课总课时数的1/3。
在足球普及中,我们提倡足球特色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幼儿足球兴趣;小学阶段培养学生足球爱好、足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中阶段重点提高学生在比赛中的体能和足球技术运用水平;高中阶段重点培养良好的战术素养和参赛能力;高校要强化公共体育课程足球教学,提升足球选修课质量。
同时,加强足球教学研究,鼓励各地建立校园足球名师工作室,将足球教研纳入各级体育教研的重要内容,并将足球运动作为体育中考的选考项目。
问:对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区,如何更好畅通其人才成长通道?
答:我们将指导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足球特长生选拔、招生、培养等管理规定,允许试点小学、初中学校在本地(州、市)选拔等,高中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范围招收具有足球运动天赋的学生,允许试点学校校队成员在升学时成建制流动,构建学段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保障体系。
问:足球赛事是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推动群众体育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健全校园足球赛事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方案》提出,各级体育、教育等部门将统一制定年度竞赛日历,建立比赛共办、成绩互认机制,推进青少年足球赛事与校园足球赛事融合。通过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一体化联赛网络,持续举办“石榴籽杯”校园足球联赛等品牌赛事,办好“援疆杯”、周末联赛等活动,要求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园足球联赛,足球特色学校每年至少举办2次。
问:《方案》重在落实,各部门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答:《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教育部门履行校园足球主管责任,支持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督促指导各项政策、任务落地落实;体育部门和足协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给予相应支持;共青团系统组织校园足球文化活动等,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新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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