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学晶起诉农村粉20万获赔2万,低保大叔限高求饶,肖像权纠纷背后谁在买单?
近日,演员闫学晶将一名江西农村粉丝告上法庭的消息引发热议。这位自称其忠实粉丝的大叔因在账号发布其作品获赔20万后降至2万,却因无力支付遭限制高消费。这场看似荒诞的纠纷背后,牵扯出肖像权维权与普通人生计的冲突,更让公众再次聚焦网红“哭穷”背后的真相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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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自述来自江西农村,是低保户且独自抚养子女,账号仅用于娱乐分享,并无盈利。但判决书指出其存在商业行为,最终调解赔偿2万元。因无力支付遭限制高消费,连高铁都无法乘坐。他多次联系律师请求协商,均被拒绝,无奈公开求助:“我真没想害谁,就是喜欢才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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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迅速撕裂网络舆论。部分网友力挺闫学晶,认为“用他人肖像赚钱遭起诉再正常不过”。法律界人士解释,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代言等营利活动,涉案大叔虽属个体,但若存在带货、引流等变现行为,确已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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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些人则对“明星告穷人”感到不适。评论区涌现“20万够他家几年开销”“真缺钱就告粉丝”等声音。数据显示,该大叔所在县级市农村年人均收入仅约2万元,2万元赔偿相当于其全家两年总收入。有网友翻出闫学晶儿子参股三家公司的工商信息,质疑所谓“经济压力”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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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矛盾在于法律刚性与社会情绪的碰撞。即便判决合法合规,公众仍难平复“弱势群体遭起诉”的刺痛感。类似案例近年频发:某艺人起诉60岁农民用其歌曲做直播背景音乐被索赔,某网红因剪辑明星片段遭平台下架。这些事件暴露普通人对“商业用途”的认知盲区——只要页面存在小黄车、关注按钮或广告,均可能被界定为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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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也暴露出名人维权策略的痛点。闫学晶团队选择将所有侵权投诉统一交由律所处理,可能导致缺乏柔性沟通。对比李佳琦团队建立“合理使用指引”,明确允许剪辑宣传,她的强硬态度加剧了舆论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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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件仍未落幕。涉事大叔继续通过直播寻求法律援助,而闫学晶方尚未公开回应细节。这场纠纷如同一面镜子,照出现代社会法律维权与人性温情的博弈——当冰冷的司法条款遇上滚烫的生活现实,或许需要的不只是合法判决,还有些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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