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想怎么玩,只要自愿就行?”——高姐案把这句话撕得粉碎。 她建群、录视频、拉多人线下聚会,最后因“聚众淫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四年半。 判决书只有两页,却给所有把“性自由”挂嘴边的人提了个醒:自由不是免罪卡,它自带红线,踩线就炸。
### 红线一:人数≥3,地点不限,就是“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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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关起门来”就安全。 法律看的是“实质场景”:同一时空、三人以上、性行为同步发生,就叫聚众。 酒店套房、私人别墅、甚至自家客厅,都不影响定性。 像高姐这样把群友约到民宿,轮流拍摄,现场八个人,已经远超“3”这个魔法数字,构成《刑法》301条的“聚众淫乱罪”。 一句话总结:人数到三,门一关也违法,别拿“私密”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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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线二:拍≠自己看,发出去就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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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姐把当晚视频剪成三段,发在200人的“高级玩家”群里,顺手收每人88元“门槛费”。 这一步直接升级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司法解释写得明明白白: - 视频≥20部,或 - 点击≥5万次,或 - 收费≥5000元 满足任一即“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高姐三条全中,刑期直接封顶。 记住:硬盘里自己欣赏没人管,一旦转发——哪怕只发到一个群——就把“私人趣味”变成了“公共危害”,量刑秒变跳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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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线三:未成年人出现,所有“自愿”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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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姐案里幸好没有未成年人,但办案人员调取聊天记录时,发现她曾在群里说“欢迎带妹妹来,差几个月14岁没事”。 这句话被截屏附卷,成为“从重处罚”的酌定情节。 法律对14岁是“绝对高压线”,只要对方未满14岁,无论是否同意,一律按强奸罪论处,且从重。 实务中,还有不少人用“对方看着成熟”“他自己愿意”辩解,法院基本不听——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差一天也算幼女。 别拿“我不知道”当借口,核实年龄是成年人的义务,做不到就准备踩十年以上的“重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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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线四: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聊天记录是“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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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姐用境外加密软件,以为“阅后即焚”就无痕。 技术侦查还原了三个月内的语音、图片、转账记录,连撤回的消息都拉回数据库。 2023年公安部“净网”专项通报:淫秽类案件里,90%以上证据来自嫌疑人自己的手机。 云端同步、群公告、红包备注、甚至“已取消”的拍一拍,都能被做成时间轴。 想不留痕?除非不用电子设备,否则每一句“哥哥今天给力”都可能成为法官手里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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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线五:性自由≠道德豁免,社会危害性是量刑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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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民替高姐喊冤:“人家没伤害谁,凭什么判刑?” 法院量刑报告给出三个硬指标: 1. 线下聚会七次,累计参与人数36人,破坏公共秩序; 2. 视频传播量1.7万次,引发模仿帖文15篇,造成跨区域扩散; 3. 收费门槛导致“圈层化”,客观上形成黑色利益链。 这三点合起来,叫“社会危害性”。 法律并不惩罚“奇异的爱好”,只惩罚“把爱好变成公害”的操作。 换句话说,你在家吊铁环、穿乳胶没人管,一旦把人聚起来、录下来、卖出去,就把“私德”升级成“公罪”,自由瞬间让位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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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普通人的“避坑清单”
1. 人数控制在两人,第三个人哪怕只围观,也踩线。 2. 不拍、不存、不传,任何影像只要落地硬盘,就有泄露风险。 3. 先查身份证,确认对方≥18岁,最好留截图,避免“被幼女”。 4. 不收费、不设门槛,一旦有钱流,罪名立刻加“牟利”二字,刑期翻倍。 5. 聊天记录定期清理没用,源头别留文字才是最安全。 一句话:把“性”关在卧室里,法律就不会敲门。
### 结尾思考题
高姐在庭审最后说:“我只是把大家不敢说的欲望搬到阳光下。” 法官回她:“阳光也有紫外线,照过头就会灼伤。” 自由与秩序从来不是对立,而是天平的两端。 今天你在键盘上敲下“我愿意”时,不妨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人数到三了吗? 镜头开机了吗? 钱包打开了吗? 如果任一答案是“是”,请记住—— 法律的红线不在远方,它就在你下一步的脚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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