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李胜男 孙智芳
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2025年11月以来,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专项执行行动,通过严格依法惩戒、强化协调联动、广泛普法宣传,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稳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重拳出击,让“限高令”成为带电高压线
“限高令”绝非“一纸空文”。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无视法院发出的“限高令”,通过代购平台、“黄牛”代订等不法手段,违规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全省三级法院行动起来,将其作为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重点领域,通过精准布控、线索核查、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规行为展开全方位排查打击,确保限制消费令等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在张某与郭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经查,郭某某违反“限高令”,两次乘坐飞机出行。
郭某某经传唤到院后,执行法官对其释明违反“限高令”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郭某某仍心存侥幸、拒不认错。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送达处罚决定书。
郭某某顿时察觉“大事不妙”,表示目前确有经济困难,暂时只能筹措1.2万元,请求法院做和解工作。经执行法官协调,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该案顺利执结,郭某某当场缴纳罚款1000元。
专项行动中,我省法院建立台账,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适用案件逐案过筛,严厉打击违反限制高消费、规避执行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约谈、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多次违规、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从严惩戒,强化司法威慑。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9人,罚款205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人,在全省形成强大执行震慑力。
联动查控,让“老赖”出行无所遁形
“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刘某从不正当渠道购得机票,正试图出境前往澳门。”近日,三河市人民法院接到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分局民警的电话通知。
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大兴机场,在大兴机场民警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刘某承认了其购买机票欲到澳门游玩的事实。三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当场缴纳了全部罚款。
无独有偶。在樊某申请执行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执行措施未果,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后利用法院与铁路公安联动查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将其纳入联动查控被执行人名单。近日,铁路公安反馈:赵某某有出行计划,已购买前往某地的高铁票。执行法官迅速集结并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在检票口成功将赵某某控制。然而,赵某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上述两个案例中的联动查控机制是我省法院与公安部门深度协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公安部门反馈,法院实时获取被执行人信息,数据链条的完整闭环让“老赖”的出行轨迹无所遁形。
据介绍,我省法院通过构建多层次、跨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持续加强与公安、移民管理、民航、铁路、文旅等部门协作,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高铁,购买不动产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线索,对被执行人的出行轨迹、财产变动等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并会同公安、移民管理等部门严厉惩治违反“限高令”行为,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
此外,我省法院还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数据模型,提升违规行为识别效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优势,构建了“线上筛查+线下核查”双重监管机制,同时依靠申请执行人举报、智慧执行App留言、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线索,持续拓宽发现违反“限高令”行为的渠道,全面核实情况,精准锁定违规行为线索,坚决维护司法裁判严肃性。
善意执行,以“单次解禁”彰显司法温度
在依法严厉打击规避限制高消费、抗拒执行行为的同时,全省法院坚持适度原则,秉持“法、理、情”并重,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体现人文关怀,既有力捍卫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获知被执行人王某某违反“限高令”乘机后,2025年12月2日,清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其到法院接受约谈。执行干警经询问了解到,王某某因病重赴外地医治,返程时因身体原因无法长途乘车,不得已才选择乘机。查明情况后,执行干警对王某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如符合法定事由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单次解禁。
考虑到被执行人特殊情况,且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清河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其处以罚款,暂未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和批评教育,王某某深刻检讨,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司法并非冷酷无情,如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的,可依法及时向法院申请‘单次解禁’。”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法院审核属实的,人民法院将通过系统进行单次解禁,被执行人可以购买高铁及飞机票。
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限高令”时,强调违反“限高令”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畅通履行义务通道,鼓励和引导确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履行方案,争取早日解除限制,修复信用。畅通修复与解除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信用修复申请的受理与审核,简化流程,对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引导其回归诚信轨道。
我省三级法院结合被执行人行为性质、履行能力、过错程度等差异,分类制定惩戒标准,对因客观困难暂时无力履行、积极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放水养鱼”等柔性举措,以精准施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宣传曝光,营造“诚信 受益、失信受限”氛围
“‘限高令’包含哪些禁止行为?”“违规高消费会面临什么处罚?”……2025年12月4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加大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惩治力度”核心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摆放主题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限高令”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违反后的惩戒措施,以法治宣传筑牢诚信防线。
为扩大社会影响力,全省法院纷纷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官方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及法院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发布依法严厉打击违反“限高令”的公告,定期筛选并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手段宣传限制高消费规定及违规惩戒后果,用鲜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违规必惩”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导向,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此次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专项执行行动,是我省法院捍卫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的生动实践,通过多维度发力构建起惩治失信、激励诚信的闭环体系。”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效,健全长效执行机制,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刚性约束,让司法公正直抵人心,为建设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