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白名单”企业出炉
42家企业上榜,将享受6项激励
(记者 李涛)1月4日,记者从市应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我市第三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白名单”企业出炉,包括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42家企业上榜,将享受6项激励政策。至此,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白名单”企业总数达到64家。
此次获认定的42家企业涵盖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加工、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既有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大型制造企业,也有湘潭县荷味食品有限公司、湘潭湘左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食品加工企业,还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湘大路加油站等17家加油站企业,充分体现了“白名单”制度的行业包容性。
除了行业覆盖广泛,第三批获认定的企业还呈现地域分布均衡、企业类型多样的特点。42家企业分布在各县(市)区、园区,其中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均有企业入选,实现了区域全覆盖;既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分公司,也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湘潭北汽佛吉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体现了“白名单”制度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公平对待,充分展示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
根据《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白名单”企业管理规定》,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7项严格条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1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且在有效期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将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是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同一年度内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二是按照安全执法检查事项开展自检,自检结果符合要求的可免于现场检查;三是优先推荐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四是重点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五是优先支持推荐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湘潭市先进制造业“白名单”等;六是优先享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奖补政策,按规定享受税收、工伤保险费、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和国家扶持资金。
“‘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符合退出情形的,及时移出‘白名单’并予以公开发布,3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安全守底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湘潭市应急管理系统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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