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问题往往出在一开始就误判了自己的角色。他们总觉得自己只是顺带帮忙、配合一下,不是主犯,风险肯定不大,但实际上,这项犯罪的认定从不是看是不是主犯,而是看行为是否实质性帮助了犯罪所得的转移、隐匿或掩饰。不少当事人前期没当回事,等到案件推进到检察院,才发现自己的行为早已被纳入指控体系。
为什么这项犯罪这么容易“踩雷”?首先是门槛极低,不需要参与核心犯罪,事后帮忙就可能构成;其次是认知误区,很多人觉得“只是帮朋友个忙”“我又没偷没抢”,根本没意识到问题;还有高回报的诱惑,“轻松赚钱”“月入过万”的说法,很容易让学生、年轻人中招。比如有大学生借银行卡给朋友走账,以为是赚快钱,实则在帮人洗钱;有人帮男友保管来路不明的奢侈品,明明觉得不对劲还是碍于情义答应,最后变成共同犯罪;还有兼职“代购”折扣充值卡的,看似划算,其实是在销赃。
触犯掩隐罪的后果可不小——一般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比如掩饰隐瞒价值10万元以上,或者十次以上,要处3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更重要的是,一旦留下案底,会影响一生的工作、生活。
很多人会把掩隐罪和帮信罪搞混,其实两者差别不小。从时间节点看,掩隐罪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后,比如电信诈骗得手后转移资金;帮信罪则发生在上游犯罪过程中,比如提前提供银行卡接收诈骗资金。从明知程度看,掩隐罪是明确知道自己处理的是犯罪所得,帮信罪可能只是概括知道对方在做网络犯罪,但不清楚具体内容。还有几个误区要避开:不要觉得“明知他人犯罪”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也不要认为帮忙转账就是明知更深,更不能完全按时间节点一刀切区分两罪,不然很容易误判。
想要避免踩雷,其实不难——拒绝一切“借卡走账”的请求,警惕“高回报”“无门槛”的兼职,不保管、代售来源不明的物品,遇到可疑情况直接打110举报。法律不保护“无知”,保护自己得从正确认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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