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全市护林(草)人员数量及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护林(草)员工资标准
您提到的(草)员工资标准问题,确实是我们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草)员的工资标准是由国家林草局根据全市林地面积和相关补助政策下发的资金进行确定的。目前国家政策发放标准是:天然林保护修复中的森林管护国有林10元/亩(不低于70%用于护林员工资)、非国有林3元/亩(全部用于护林员工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国有林10元/亩(80%用于员工资),非国有16元/亩(员工资4元/亩)。各项任务实施以来,全市七个旗县区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选聘护林(草)员,非国有林所选聘的护林员,年平均工资在5000-50000元/人;国有林所选聘的护林员,年平均工资在8000-83000元/人。我们理解您对提高护林(草)员待遇的关切,也深知护林(草)员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国家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的限制,我们无法直接增加护林(草)员的待遇。但我们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努力提高护林(草)员的待遇水平。
二、关于节假日和日常生活用品的发放工作
您提出的在重要节假日对护林(草)员放假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的建议,我们深感赞同。这些措施不仅是对护林(草)员辛勤工作的肯定,也是提升他们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指导各旗县区实施单位多方筹措资金,如地方政府、单位自筹等方式,制定具体的节假日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方案,确保在重要节假日为护林(草)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和生活用品。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为护林(草)员提供更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关于为一线基层(草)员购买保险的建议
您提到为一线基层(草)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保险对于解决(草)员的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长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的工作。目前,按照国家补助资金的标准,我们要求各旗县区实施单位每年必须从工资中拿出100-200元为护林员每人买一份意外保险。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允许和资金保障的前提下,逐步推进为一线基层护林(草)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且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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