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有市民在人民日报地方领导留言板上询问,沈阳闲置房物业费能否减免,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
网友留言:
你好领导,打扰您了!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闲置房没入住的房子,现在好多地区都是不用缴纳物业费或是减半,为什么沈阳没有这个政策呢?
![]()
沈阳市房产局
您好!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由此,空置房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综上,关于研究制定减少空置房屋物业费可行性措施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我局不能研究制定出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政策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引导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主体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对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标准进行约定,逐步落实您的建议。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领导留言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