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事在网上吵翻了天。
上海一位46岁的独居女士因病离世,留下价值两三百万的房产和存款。
因为父母早逝、未婚无子,没有法定继承人,她的遗产只能由民政局担任管理人,后续大概率要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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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唏嘘的是,她的远亲和好友想拿这笔钱给她办追思会、买块墓地,却因为没有法定资格被拒绝。
这件事看着是个例,背后却藏着千万独居者的隐忧,也撕开了当下社会家庭结构变迁的一道口子。
01
可能很多人没意识到,现在一个人过日子的人已经多到超乎想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一人户家庭早就突破1.25亿户,到了2024年,这个群体在所有家庭规模里的占比已经逼近20%。
要知道在1999年,这个比例才只有6%,二十多年时间翻了三倍还多。
这个数字的背后,是越来越多不婚不育的年轻人,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是主动选择独居生活的都市群体。
他们活着的时候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一旦意外离世,没来得及安排身后事,麻烦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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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位上海的蒋女士,生前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辛苦打拼半辈子攒下的家业,最后连给自己买块安息之地都做不到。
这种情况还不是孤例,近几年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类似的遗产纠纷屡见不鲜。
要么是一群远房亲戚为了争遗产闹上法庭,要么是遗产没人认领只能收归国有,每次出现都会引发一波讨论。
说到底,这就是社会结构变了,可有些配套的观念和制度还没跟上。
过去那种“养儿防老”“子孙满堂”的家庭模式,早就不是唯一的选择。
与之对应的遗产继承问题,自然就成了摆在所有人面前的新命题。
02
从法律层面来说,民政局的做法没毛病。
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同时也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之前北京就有过类似案例,一位未婚未育的女士去世后,几位亲戚因为帮扶程度不同,分到了不同份额的现金,房产则收归国有。
这些判决都是依法办事,可为什么还是会让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因为法律讲的是规则,而普通人看的是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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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的远亲和好友,不是为了分遗产,只是想让她走得体面一点,这种朴素的愿望,在冰冷的法律条文面前却碰了壁。
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法律的刚性和人情的柔性之间,存在着需要填补的空隙。
比如,能不能在遗产收归国有之前,留出一部分资金用于逝者的丧葬事宜?
能不能对那些没有法定继承权但确实陪伴过逝者的人,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
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和完善的地方。
毕竟法律的终极目的,不仅是维护秩序,更是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包括逝者的尊严。
03
面对这样的困境,其实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只是很多人还没养成提前规划的习惯。
律师就给出过建议,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独居者来说,合理利用法律工具,就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身后事。
最常见的就是立遗嘱。
现在民法典认可六种遗嘱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是有效的。
还有一种叫意定监护,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指定自己信任的人在失智失能后担任监护人,管理自己的财产和生活。
另外还有遗赠抚养协议,找一个愿意照顾自己晚年的人,约定好百年之后把遗产赠与对方,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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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的数据显示,近几年立遗嘱的人越来越多。
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东这些大城市,60岁以上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空巢老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还有些年轻人也开始未雨绸缪,比如有位30岁的女博士,就立下遗嘱,如果母亲先于自己离世,就把所有遗产捐给慈善基金会。
这些人不是悲观,而是清醒,他们知道提前规划不是晦气,而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身边人负责。
04
民法典里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其实是个很大的进步。
之前只有遗产执行人的说法,现在的遗产管理人,职责更明确,权限更清晰。
按照规定,遗产管理人的人选有明确顺序。
先看有没有遗嘱执行人,没有的话由继承人推选,再不行就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最后才是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接手。
他们的工作包括清理遗产、制作清单、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让逝者的遗产得到妥善处理。
这个制度和国际接轨,也更适应现在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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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之前上海有位独居老人猝死,留下130万存款和一套房子,就是由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依法处理后续事宜。
不过这个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比如遗产管理人的权责划分可以更细致,履职过程可以更透明,这样才能更好地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意愿。
毕竟遗产不仅是一笔钱或一套房子,更是逝者一生的心血,理应用最妥当的方式去处置。
05
从传统的家庭继承,到现在的多元处置,人们对遗产的看法正在慢慢改变。
过去大家觉得遗产就该留给子孙后代,是家族血脉的延续。
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遗产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分配。
可以留给远亲,可以赠予朋友,可以捐给公益,甚至可以留给自己的宠物。
这种观念的转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个体意识觉醒的结果。
上海蒋女士的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社会的变迁,也照出了人们对尊严和自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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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到底,无论是遗产继承还是身后事安排,核心都是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掌控权。
从出生到死亡,每个人都希望能活得体面,走得安心。
独居不是原罪,无后也不是遗憾,真正重要的是,在有生之年做好规划,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的意愿得到尊重。
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填补法律和人情之间的空隙,让每个生命,无论是否有亲人陪伴,都能拥有最后的尊严。
这不仅是对逝者的尊重,更是对生者的慰藉,也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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