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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11万元;孙波(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陈昱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丁婷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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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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