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立志,崭露锋芒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自幼家贫却胸怀大志,拜名师习文练武,尤擅骑射与兵法。《宋史·岳飞传》记载其“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少年时便立下“尽忠报国”之志——母亲姚氏为其刺下这四字,成为他一生的精神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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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北宋末年,金兵南下,山河破碎,岳飞目睹百姓流离失所,毅然投军抗金。他从基层军官做起,凭借智勇屡立战功,在平定“王彦之乱”“宗泽北伐”等战役中崭露头角,逐渐组建起一支军纪严明、作战勇猛的“岳家军”。
二、抗金建功,气吞山河
岳家军以“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为军规,深得百姓拥戴,成为抗金主力。岳飞率领军队先后取得郾城大捷、颍昌大捷等关键胜利,大败金国名将兀术的“铁浮图”“拐子马”,一路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兵锋直指朱仙镇,距离收复中原仅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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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北伐
此时的岳飞豪情满怀,在军中慷慨誓言:“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金佗稡编》中收录的《五岳祠盟记》,便是他当时壮志凌云的真实写照。他的抗金主张与南宋朝廷的妥协投降形成尖锐对立,也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伏笔。
三、忠君报国,含冤而死
南宋朝廷在宋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的主导下,一心求和。岳飞的北伐大业触动了投降派的利益,也让宋高宗忌惮其兵权过重。公元1141年,金国提出“必杀飞,始可和”的议和条件,秦桧等人趁机罗织罪名,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逮捕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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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冤死风波亭
狱中,岳飞面对严刑拷打,始终坚贞不屈,拒不承认诬陷罪名。他亲手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彰显内心的悲愤与忠诚。《宋史》记载,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等官员为岳飞鸣冤,却遭罢官流放。最终,在宋高宗的默许之下,岳飞于1142年1月27日被杀害于临安(今杭州)风波亭,年仅39岁,其子岳云、部将张宪同时遇害。
四、千古流芳,精神永存
岳飞的冤屈在其死后20年得以昭雪,宋孝宗即位后,追谥“武穆”,后又追封“鄂王”,将其遗体迁葬于西湖畔的岳王庙。历经千年,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始终被后人铭记,岳王庙前“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的对联,道尽了世人对他的敬仰与对奸臣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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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传
岳飞的事迹不仅见于《宋史》《金史》等正史,更通过《说岳全传》等文学作品广为流传。他身上的忠孝节义、爱国情怀,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坚守家国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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