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3起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普宁市人民法院“李某某诈骗案——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成功入选。在该案中,法院准确认定隐瞒第三方赔付事实进行医保报销的行为系诈骗,提醒广大参保人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医保骗保违法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警示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自全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与省医保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深化协作,全力推进源头打击整治医保骗保犯罪,坚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涉医保骗保刑事案件29件,追赃挽损1100万余元,发出涉医保问题司法建议多份,助力医保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从治罪向治理推进。
李某某诈骗案--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
01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李某某受陈某雇佣清理杂草时,不慎割伤手背。住院治疗后,陈某向李某某赔偿了2.18万元,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同年9月,李某某隐瞒上述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事实,到医保局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并签订《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承诺本次受伤与第三方责任或工伤责任无关,骗取医保基金5900余元。
裁判结果
普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典型意义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医保基金报销的适用情形,行为人通过签署虚假承诺书、隐瞒第三方赔付事实进行医保报销,不仅破坏医保基金支付秩序,侵犯社会共同利益,同时还构成诈骗犯罪。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广大参保人要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如实申报,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揭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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