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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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小区禁止新能源车进地库#业主车位费白花了?#物业禁止新能源车进地库缺乏法律依据#】最近,山西大同一小区多名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突然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且仅预留两天应对时间,业主被迫在路边或其他小区寻找车位。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显示,此举是“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业主抱怨,花了十几万元买车位,每月还要缴纳120元管理费,物业公司说不让进就不让进了,损失谁来担?那么,物业公司有权这样做吗?《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表示,物业公司此举缺乏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的核心职责是按合同约定提供维修、养护、管理服务,而非限制业主的合法权利。一来,新能源汽车系经国家检验合格的车辆,可以合法停放,物业公司无权以“担心自燃”为由来否定业主的合法权利。二来,业主购买车位并缴纳管理费,即与物业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停放符合标准的车辆是业主的核心合同权利,“禁停”行为显然违反了合同义务。物业公司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但禁止新能源汽车停放,事关业主共同管理权利,须经业主共同决定,否则便属于擅自越权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详情(作者 刘丹 视频 李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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