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就算结婚?”“彩礼送出去还能要回来吗?” 近日一起彩礼纠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没办结婚登记只办了习俗婚礼,同居近一年后分手,16 万彩礼究竟该返还多少?法院的判决或许能给大家提个醒!
案情回顾:一场 “有名无实” 的婚姻
2023 年 12 月 3 日,原告马某某与被告罗某甲经人介绍,按当地习俗举办了热闹的婚礼,随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过,两人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生育子女。
订立婚约和举办婚礼期间,原告向罗某甲及其父母罗某乙、马某某 2 送上了 16 万元彩礼。之后,被告方返还了 3 万元,作为购买陪嫁物品的款项。本以为日子能安稳过下去,没想到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双方因矛盾爆发,罗某甲回娘家居住,两人正式分居。
分居后,原告一纸诉状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返还 15.9 万元彩礼。这笔钱到底该怎么算?法院审理后,聚焦两个核心争议点给出了答案。
争议焦点一:实际收到的彩礼到底是多少?
原告主张自己送了 16 万元彩礼,被告返还 3 万元作为陪嫁款,并提交了转账记录和他人银行卡取款 6 万元的现金记录。但三被告在庭审中表示,只收到了 10 万元转账,退还 3 万元是事实,否认收到过 6 万元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无需举证。结合庭前询问笔录和原告提交的取款记录相互印证,法院最终认定:三被告实际收到的彩礼数额为 13 万元(16 万元减去已返还的 3 万元)。
争议焦点二:彩礼该返还吗?返还多少合适?
这是彩礼纠纷中最核心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法院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嫁妆情况,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综合确定返还比例。
本案中,原被告虽然没办结婚登记,但已经同居生活将近一年。考虑到这段共同生活经历,以及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法院认为三被告返还 50% 彩礼更为适宜。被告方提出的 “彩礼不予退还” 的辩解,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判决:返还 6.5 万元!
综上,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罗某甲、罗某乙、马某某 2 共同返还原告马某某彩礼 6.5 万元(13 万元 ×50%)。
律师提醒:这 3 点一定要记牢!
1、婚礼≠婚姻:仅举办习俗婚礼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这也是彩礼返还的重要前提。
2、彩礼返还看细节: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会全额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返还比例。
3、证据留存是关键:支付彩礼时,尽量通过转账等可追溯的方式进行,同时保留好转账记录、取款凭证、证人证言等,避免后续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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