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公告
为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资金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法〔2010〕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正式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管业务范围
周至县本行政区域内二手房(含存量住房、商业用房等)交易过程中,以资金监管方式支付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尾款等),均纳入监管范围。
二、监管核心原则
(一)专款专用:监管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仅用于支付二手房交易相关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二)免费服务:不向交易双方收取资金监管服务费,降低交易成本。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地点: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3号窗口;
(二)咨询电话:029-87114246;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试运行阶段,2026年1月4日正式受理业务申请;
(二)交易双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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