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近期依法对多家长期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或联系未果,现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社会组织及处罚依据
(一)社会团体
淮安市清江浦历史文化研究会
经调查,该研究会未按规定接受2017年度至2024年度的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9家)
淮安市清江浦区博邦职业培训学校、淮安市清江浦区创力教育职业培训学校、淮安市清江浦区安洁职业培训学校、淮安市清江浦区紫荆花幼儿园、淮安市清江浦区艺术幼儿园、中海华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淮安市清江浦区启航外语培训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品冠赛鸽俱乐部、淮安市清江浦区浦楼街道大庆社区残疾人之家、淮安市清江浦区繁荣社区卫生服务站、淮安市清江浦区非晚职业培训学校、淮安市清河区太阳花教育培训中心、淮安市清河区淮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淮安市清河区红枫艺术团、淮安市清浦区OK英语教育中心、淮安市清浦区心连心艺术团、淮安市清浦区蓝翔赛鸽俱乐部、淮安市清江浦区地球村教育培训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天歌合唱团。
经调查,上述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上1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二、公告送达相关说明
送达效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权利救济: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相关社会组织可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联系信息
本机关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金品商务广场14楼
邮政编码: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520532、0517-83601183
特此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来源: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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