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朋友之间私下相互发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这一规定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有人觉得在朋友之间或是微信群里发一些这类东西,就像生活的调味品,增添了些许乐趣,如今将其视为违法,是不是有些“左”了?实则不然,这一规定是法律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公民身心健康的有力守护。
长久以来,人们习惯将私人聊天空间视为法外之地,认为在朋友间或小范围的微信群里分享一些带“颜色”的内容无伤大雅。这种认知误区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源于旧法规对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相对笼统,执法重点更多放在公开传播、制作贩卖等严重行为上。于是,私聊窗口成了所谓的“法外桃源”,大家在其中自由分享,却忽略了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
在数字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是过去无法想象的。私人聊天不再是单纯的私密交流,每一次信息传播都可能突破私人范畴,产生公共影响。多少孩子因为无意中收到或接触到同学、网友发来的不良信息,心理受到伤害,甚至走向歧途?私人聊天,已经成为不良内容流向未成年人的隐秘通道。新法规将私人聊天中的传播行为纳入处罚范围,正是法律对数字时代新挑战的正面回应,是把线下社会公认的秩序和底线延伸到线上,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认为是私人领地的角落,这并非突然收紧,而是补上了一块长期存在的短板。
从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传播淫秽信息严重侵蚀了社会的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来维系,而淫秽信息的传播会破坏这种健康的社会环境,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朋友之间发这类信息看似是小范围的行为,但如果不加以约束,就可能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逐渐蔓延开来,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和价值观。
从个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说,长期接触淫秽信息会对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对于成年人而言,可能会导致道德观念的扭曲和价值观的偏差;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危害则更为严重。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世界观、价值观、性观念都在形成期。接触淫秽信息,可能造成扭曲的认知、心理创伤、模仿不良行为,甚至诱发犯罪。这种伤害可能是永久性的,会对他们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有人质疑,私发淫秽信息与卖淫嫖娼同罚是否合理。诚然,私发信息(尤其非牟利、非强迫)的危害性在表现形式上与实体性交易有所不同,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两者都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都对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造成了损害。法律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行为的普遍性和潜在的危害性,将私发淫秽信息纳入与卖淫嫖娼同一处罚档次,是为了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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