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报)
转自:劳动报
![]()
12月23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12月22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1日。据了解,作为落实《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的关键配套政策,该细则首次明确高成长企业“潜力瞪羚—瞪羚—潜力独角兽—独角兽”四层次梯度培育体系,以精准分类、精细服务推动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上海新兴产业培育和新动能激发注入强劲动力。
细则清晰界定了不同层次高成长企业的核心特征与评定标准,聚焦高增长性、高价值性、强创新性三大核心特质,覆盖企业从初创到成熟的全成长周期。其中,处于初创期的潜力瞪羚企业需成立3-10年且未上市,上年度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近2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近3年研发费用均值超1000万元且占比不低于3%;成长期的瞪羚企业则在规模和创新投入上提出更高要求,上年度营收门槛提升至5000万元,近2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近3年研发费用均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占比达5%以上。
针对壮大期和成熟期的优质企业,细则明确潜力独角兽企业需获得合格机构股权投资,投后估值不低于50亿元且累计融资额超1亿元;独角兽企业投后估值门槛进一步提高至70亿元,累计融资额需达3.5亿元以上,两类企业成立时间均不超过10年且未上市。所有参评企业需满足主营业务符合上海重点产业导向、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基本条件,确保培育质量。
在评定机制上,细则推出创新举措,潜力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模式,无需企业主动申报,由相关部门依据数据自动筛选;潜力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则实行自愿申报、市区两级审核、市级公示的评定流程,兼顾效率与精准。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将定期发布高成长企业榜单和年度发展报告,企业需每年更新信息以维持评定资格,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围绕企业发展需求,细则构建了全方位培育服务体系。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在高层次人才引育、要素保障、创新产品应用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基金向高成长企业倾斜。同时,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市场化资源,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出海支持、权益保护等一站式服务,及时响应解决企业发展诉求,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表示,该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格局,通过分类施策、精准赋能,助力优质企业加速成长为引领产业升级的骨干力量,为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头图来源:图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