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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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称不满意追凶28年案凶手死缓# 【“为弟追凶28年”姐姐:不满意判决,这一年度日如年】#为弟追凶28年姐姐带父母亲遗照出庭##为弟追凶28年姐姐因长期外出致离婚# 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津云新闻 记者联系到李海玉方代理律师王文广。对于这个一审判决,王文广表示,李海玉应该会申请检察院抗诉。对法院在判决中所称“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察笔录、尸检报告等证据”,王律师表示基本认同,特别是被害者李某平的尸骨,目前仍是未找到的状态。当记者联系上正在庭外的李海玉,她明确表示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满意,自己一直希望的是法院判处对方死刑,立即执行,因此将向公诉机关申请抗诉。2015年,李海玉回到老家湖南新宁县一渡水镇,扮作收鸭毛的小贩,查访易庚华的下落。在相邻的回龙寺镇走访数日后,她找到某村一户紧邻鱼塘的人家。李海玉走进了院子,询问一位老者,“易长青住这里吗?”老者略微迟疑,回应道,“没有易长青这个人。”此时,一位妇女走了出来,以很凶的语气对李海玉说道,“没有易长青这个人!” (后来事实证明,这位妇女正是易庚华的妻子,老者为易庚华父亲。)二人的反应让李海玉觉得不同寻常,她决定继续蹲守,后来在附近果然遇到一位符合描述的男子,“是易长青老板吗?”李海玉上前搭话,该男子稍微一愣后答应着。随后李海玉以想到对方工厂打工为由,和对方互留电话,后来还加了微信。李海玉越来越确信,这位男子很可能就是自己寻找多年的人,为了不打草惊蛇,她耐心地和对方保持联络,直到他清清楚楚地承认自己既是易庚华也是易长青那一刻。“当时我们在微信沟通,我就说你的名字把我弄糊涂了,我这边信号不好,你能不能打字?”李海玉回忆,果然易庚华在微信中用文字回复道:“我是易庚华,易长青是学校读书的名字,两个名字,就是一个人。”此时,已是2019年。一直到次年,李海玉多方报警,受理案件的湛江公安部门在桂林永福县一处建筑工地将易庚华抓获。虽后来无罪释放,但在李海玉和家人追诉下,检方补充了证据,再次将易庚华缉拿归案。2024年11月1日,案件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直到今日才宣判。一年多来,李海玉直言自己过得“很不好”,甚至,在今年10月她又经历了母亲去世的打击,为此她一度精神失常。等待宣判的这一年多,她说自己“度日如年”“很受煎熬”。这次到湛江参加庭审宣判,她带上了父亲和母亲的遗照。“我想让父母看到易庚华被判死刑的这一天。”李海玉说。(津云新闻记者 陈庆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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