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的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
对加强旅客权益保障增加规定: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合理安排运力、调配资源,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
同时,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告,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原因以及航班动态。
合理安排运力?调配资源?加强检查和维护?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
非自身原因,常见的有天气原因,流控原因等。
而自身原因,则有很多,比如飞机机械故障(机务原因)、运力调配原因、还有如机组调度、空勤人员操作统称公司原因。
只要是航司内部管理、运行、维护、调配等环节出现的问题,都算航司自身原因。
我们要知道一个常识,那便是盈利公司能让飞机准时起飞尽量准时起飞。
否则将是一笔很大的损失。包含对旅客的经济补偿,酒店安排等等。
因此公司会尽量减少机组调度,运力调配原因,有的公司有足够多的飞行员,已备不时之需。
飞行员的这个总数有可能比机务人数还多。
过去有飞行员因个人情绪问题不飞,公司得求着。
现在有飞行员因个人原因不飞,公司会立马换人。
甚至以后都会少排该飞行员。这说明一个道理:现在飞行员备份的多。
然无法控制的就是飞机的机械原因。如飞机迫降,因故障备降。如出港前发现飞机坏了等等原因。
这部分将在公司自身原因中占很大比例。为此人大提出加强检查和维护。
如果说这是动力,公司为此会招聘或培养成熟的维修人员,已减少因机务原因导致飞机延误。并减少对现有维修人员的压榨!
如果说这是压力,公司不但不会招聘,只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原本压力很大的维修人员再次施加压力。
要知道现在的维修人员压力已经很大,时间压力,航班压力,人力短缺压力,甚至心理压力都已经到达了一定的峰值。
如果再继续压迫,后果将不堪设想,且高压下只会犯错更多。
我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 》。
总结一点就是人少事多。我亲眼所见一位绕机的维修人员,在绕机的过程中被迫中断三次以上。
根本原因是人少,又要加滑油,又要推梯子,又要这,又要那,不分心根本不行。
要知道注意力多次被打断,会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又如何能达到加强检查的效果?
所以要大量投入人力来减少航班延误的损失,缓和机务人员的压力才能做到正真的加强检查和维护。
术业有专攻。要给维修人员独一充裕的个人时间去研究维修知识,提升动手能力。才能减少航班延误。
动手能力强弱体现在同一个换件有的人十分钟,有的人三十分钟。而十分钟便能保证不出错的过程中航班顺利起飞。
我希望人大既然提出了,也将立法。航司能从根本上考虑现状问题,解决现状问题。
并不是坐在办公室靠臆想去猜测机务们压力不够大,只会给他们加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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