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庄剑翔)近年来,城镇饲养宠物现象日益普遍,宠物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宠物给家庭带来陪伴与欢乐的同时,因管理不当引发的“涉宠”纠纷却时有发生。如果宠物之间产生冲突后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猫狗大战”引发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小张和小刘是邻居,小张养了一只金渐层猫咪,小刘养了两只田园犬。此前,小张的猫玩耍时从家中跑到小刘家门口,与小刘未拴绳的两只狗突发撕咬,田园犬因体型较大占据优势,导致小张的猫受伤较为严重。
事后,小张赶紧送猫就医,但猫咪因伤势过重死亡,小张遂要求小刘全额赔偿医药费和猫咪购买费用。小刘则否认猫咪是被自家狗咬伤去世,双方情绪激烈,纠纷难以化解,小张遂诉至法院,要求小刘赔偿其损失共计10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系邻居,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案中,小张放任猫咪自由出入玩耍,小刘对狗未采取牵绳等安全措施,双方作为饲养人对损害发生均存在过错。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聚焦双方矛盾焦点及诉求,从法理到人情,劝导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并从可能造成的影响、邻里关系的维持、减轻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小刘当场给付小李3000元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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