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姑娘,谁不向往一份光鲜又多金的工作?22 岁的小雨也是这么想的,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校园招聘会上的 “完美 offer”,会把她拖进一个颠覆三观的漩涡里。
原本以为是靠才艺赚钱的团播工作,入职后才发现核心根本不是跳舞;本想潇洒离职,却被一份签合同时没看清的协议,套上了 50 万违约金的枷锁。
这三个月的经历,把小雨对职场的美好想象撕得粉碎,也给所有正在找工作的应届生提了个醒:那些过分诱人的承诺,背后可能全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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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遇到的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在招聘会上把团播吹成了 “神仙工作”。
招聘人员拉着她一个劲夸条件好,说做团播每天只需要工作 6 小时,月薪保底 8000,做得好加上提成月入过万轻松实现,既能练舞塑形,又能把兴趣变成赚钱的本事。
为了让她信服,工作人员还拿出一本精致的宣传册,上面全是公司包装的主播案例,粉丝数、收入金额、逆袭时间线写得明明白白,看得刚毕业的小雨心动不已。
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雨,当场就信了这套说辞,觉得自己撞上了好运,毫不犹豫地和公司签了三方协议。
直到正式入职,她才发现第一个陷阱已经等着她了 —— 公司和她签的根本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而是一份 “直播合作协议”。
当时的她只顾着看底薪和分成条款,根本没留意协议里藏着天价违约金的条款,这也为后来的离职纠纷埋下了隐患。
入职后的培训简单得离谱,零基础的小雨只学了一个星期,练会三十支简单的小舞蹈就被推上了直播台。
她原以为团播的核心是才艺,只要舞跳得好就能受欢迎、拿高薪,可现实很快给了她一记耳光。
公司的 KPI 考核严得吓人,所谓的 6 小时工作制纯属空谈,每天直播结束后都会复盘 “业绩点”,说白了就是看收到的礼物够不够多,没达标就得无条件加班,甚至有同事为了补时长连续直播 24 小时,团播结束后还得回家开个人直播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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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时的辛苦更是超出想象,镜头全程盯着 C 位主播,她们得连续跳两三个小时,常常跳得满身大汗,有好几次都有人跳晕过去,休息十分钟就又得接着上。
可就算这么拼,收入也没保障,招聘时承诺的 8000 底薪,想全额拿到比登天还难。
更让小雨震惊的是,她发现公司里很多跳舞四肢不协调的主播,反而赚得盆满钵满,周赛次次拿第一,原因根本不是才艺好,而是背后有出手阔绰的 “大哥” 专门给她们刷礼物。
这时小雨才明白,团播行业的核心根本不是跳舞,而是 “维护大哥”。
公司要求主播每天给刷礼物的粉丝发感谢消息,美其名曰 “写作业”,这还只是最基础的操作。
想在众多主播里脱颖而出,就得花心思 “写点别的”,发些与众不同的消息讨 “大哥” 欢心。
主播们的日常就是化妆、练舞、直播时,手里的手机都不能停,全程忙着和 “大哥” 发消息维系关系,生怕被同行抢了资源。
这个行业的内卷程度,远远超出小雨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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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在的只是家小公司,就有五六个团播团队,大公司的团队更多,为了争抢 “大哥”,大家各显神通。
她们团的 C 位主播,凭着高超的 “维护” 技巧,能同时和三个 “大哥” 搞暧昧、处对象,还能做到不被发现,靠着这招她成了公司里收入最高的人。
小雨慢慢摸清了门道,主播们在直播间靠虚拟礼物赚的钱其实不多,私下和 “大哥” 的经济往来才是大头,有些主播屏幕前月入几千,私下能收到 “大哥” 数万甚至十万的转账,而且这些私下收入公司不抽成,这也让越来越多的主播在 “维护” 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更让小雨三观震碎的是,公司为了提高 “大哥” 的粘性,会主动邀请他们到公司玩。
虽然公司规定主播不能私下见 “大哥”,但这种公司组织的见面就不算违规。
她曾经见过一个来公司的 “大哥”,表面上对每个女主播都很绅士,一起吃饭时谈吐得体,可后来听同事说,这个 “大哥” 经常约女主播出去喝酒,至于喝酒之后发生了什么,没人说得清。
更让她揪心的是,团队里还有很多刚十八九岁的小姑娘,甚至有未成年人,这些本该在校园里读书的孩子,却要学着和三四十岁、可能早已成家的 “大哥” 处关系,这让 22 岁的小雨都觉得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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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小雨的经历并不是个例,网上能查到不少团播相关的纠纷案例,还有不少团播主播因为和 “大哥” 的经济纠纷、情感纠纷被起诉。
看透了这一切的小雨,干了三个月就下定决心离职,可公司却提出要求,想离职必须再播满一个月才能解约。
她向已经离职的同事打听,才知道就算按公司要求再播一个月,之前被扣押的工资也大概率拿不回来,相当于白干两个月。
无奈之下,小雨提出可以放弃当月工资,只求立刻离职,可公司根本不同意。
她又提出签一份书面协议,保证播完一个月就彻底解约,公司还是拒绝了。
眼看协商无果,公司直接威胁小雨,说要起诉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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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时,小雨才慌了神,重新拿出那份入职时签的 “合作协议” 仔细看,这才发现里面写着高达 50 万元的违约金条款。
即便如此,小雨也没打算妥协,她铁了心要离开这个行业,不仅请了律师做好应诉准备,还想把自己的经历分享出来,给更多人提个醒。
针对小雨的遭遇,有专业律师分析,公司用高薪、轻松工作等虚假信息诱骗求职者入职,实际工作内容和承诺严重不符,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至于 50 万元的违约金,公司如果想主张这笔费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相应的实际损失,如果无法证明损失,或者损失远低于 50 万元,法院会大幅调低违约金金额,甚至可能判定无需支付。
而且这 50 万元的违约金属于格式条款,公司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以合理、显著的方式提醒求职者注意,要是没尽到这个义务,这个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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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到底,团播行业所谓的 “高薪光鲜”,不过是裹着糖衣的陷阱。
那些看似不劳而获的馈赠,早就在暗中标好了高昂的价格。
现在网上经常能刷到 “教师、护士转行做团播” 的宣传视频,把这个行业吹得天花乱坠,可只有真正踏入这个圈子才知道,这里根本不是靠才艺就能立足的地方,反而充斥着各种见不得光的潜规则。
小雨的经历给所有应届生和找工作的年轻人敲响了警钟,找工作时一定要警惕那些过于美好的承诺,签合同前更要逐字逐句看清楚,尤其是涉及到违约金、工作内容、薪资福利的条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你身边有没有人做过团播?有没有听说过类似的行业潜规则?
如果你是小雨,面对 50 万的违约金会选择妥协还是维权?对于应届生找工作避坑,你还有什么好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觉得这篇文章能帮到更多人的话,别忘了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正在找工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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