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远不少市民在社交平台反映家中暖气不热,而在魁星东小区,一桩令人气愤的真相浮出水面:有居民为了一己之暖,竟私自加装循环泵,导致整单元邻居家的暖气都不热。
“家里从11月15号供暖开始就一直15℃,去年刚换的暖气片也没用,查了好久才发现,竟是邻居干了缺德事!”最近,招远市民@范范在社交平台的吐槽,戳中了不少被暖气不热困扰的市民的心。原本以为是热力公司不给力,没想到问题出在“自私的邻居”身上!私装循环泵,让整栋楼的供暖平衡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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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范范爆料,自己家去年白交了2500元暖气费,今年供暖一个月依旧不热,排查后才发现是邻居私装循环泵导致的。“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热力公司只贴单子有用吗?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整栋楼的合法权益怎么办?”字里行间满是无奈与气愤。
随后,招远市金城热力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发布了明确告示,直指魁星东小区35楼1梯4楼东户存在私装循环泵的违规行为,指出该行为已严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暖,要求其立即自行拆除循环抽水泵。告示中强调,若再次发现此行为,将上报综合执法局,对拒不拆泵的用户进行断管停供处理!告示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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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招远乃至整个山东,私装循环泵这类违规用热行为并非个例,不少市民在遭遇暖气不热时,往往第一时间归咎于热力公司,却忽略了邻里违规用热的可能性。而这类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更是明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1. 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2. 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3. 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4. 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而对于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条例》第五十二条也给出了明确答案: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私装循环泵并非小事。这类设备会强行加速自家管线内的热水流速,破坏整个供热管网的水力平衡,相当于抢走了邻居家的热量,导致周边住户暖气温度下降,甚至像@范范家一样长期处于低温状态。同时,这类违规改造还可能对供热系统的整体安全运行造成隐患。
供暖系统是整体工程,“一家抢水,全楼挨冻”。维护供暖公平,既靠热力公司监管,也需每位用户自觉守法、邻里监督。
金城热力公司此次张贴告示,是一次明确的警示。供暖秩序关乎民生温度与社会公平,任何为私利破坏系统平衡的行为,终将受到惩戒。
希望每位用户都能守法用热,共同维护招远的冬日温暖。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请立即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用合法方式守护自家的温暖权利。
您家暖气热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生活在招远,关注我们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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