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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公告和签约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关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01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公告
实施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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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第36次坪山区政府党组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告。
根据实施方案,本项目一期补偿方式已确定为房票安置、货币补偿、 房票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一、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
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假设,经测算本项目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共计17,875.01万元。
二、其他补偿补助
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假设,经测算本项目其他补偿补助(含构筑物、青苗花木补偿费、室内装修费、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等)共计1,003.56万元。
三、搬迁奖励
被搬迁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按时搬迁交付房屋及选择房票安置的,房屋搬迁部门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奖励规则由房屋搬迁部门确定,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的5%。本次概算按上述(一)和(二)项补偿费(即合计18,878.57万元)的5%计提,经测算,本项目搬迁奖励为943.93万元。
四、其他费用
依据“服务费用核算指引”,按土地及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含房票补偿)、其他补偿补助以及搬迁奖励总和的10%计提,经测算,本项目其他费用为1,982.25万元
五、房票奖励金额
依据《关于推进补偿安置多元化实施房票安置的指引(试行)》进行全房票满奖励补偿资金概算。经测算,本项目房票奖励金额为693.79万元。
综上,若本项目按照房票安置、货币补偿、房票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经测算,本项目搬迁资金概算总计为人民币22,498.54万元,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搬迁补偿资金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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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票补偿资金概算
本项目采用房票试点安置,根据《关于推进补偿安置多元化实施房票安置的指引(试行)》进行全房票满奖励补偿资金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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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签约期限、奖励期限
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0日内(含10日)签订协议且完成搬迁交付房屋的,给予3.5%的签约奖励。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0日以上完成签约且交付房屋的,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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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详情见:《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pdf
签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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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办规〔202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签约及搬迁移交工作。
本次签约对象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范围内的所有物业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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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石井街道石井社区东部,南侧有金田路穿过,项目临近16号线技术大学站,规划有绿梓大道从项目中部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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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搬迁范围涉及土地面积为122504.58㎡,其中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103157.86㎡,国有已出让用地235.55㎡,非农建设用地3742.90㎡,已征转用地15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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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期)范围内,被搬迁房屋呈零星散状分布,非成片分布,经初步核实确认,所涉范围内房屋基底面积合计为6375.17㎡,均位于未完善征转手续的用地范围内。
本项目(一期)范围内永久性建筑物共 41 栋(单一类型为住宅的6 栋,单一类型为祖屋的28栋,其他为住宅类和祖屋类混合的为7栋),现状建筑面积共10547.91㎡、部分坍塌祖屋水平投影面积合计为2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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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深圳市振业置地有限公司中标成为项目第三方服务商。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振业置地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业集团”)全资控股,振业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国有控股上市房企,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02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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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3031.9㎡,此次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涉及的建筑面积合计191.9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规定及《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要求,现将该更新项目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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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2015年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并于2022年3月7日发布计划修改公告。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金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6.3%。
项目于2018年1月13日、2020年10月15日、2023年7月4日发布三次规划公示,并于2024年6月20日正式发布规划公告。项目拟拆除用地面积63031.9㎡,拟开发建设面积35710.5㎡,规划容积271160㎡,规划容积率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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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金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及投资创办实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完善,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深圳成功地投资开发了南苑新村、国都花都、苏豪名厦、金晖大厦等多个房地产项目,已成为具有房地产综合开发能力的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式企业。
信息来源: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公告
https://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2554188.html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签约公告
https://www.szps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2555807.html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公示
https://www.szgm.gov.cn/gmgmbsc/gkmlpt/content/12/12553/post_12553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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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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