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辖区内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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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序号
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具体位置
设备类型
1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东西方向
闯红灯设备
2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西东方向
闯红灯设备
3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北南方向
闯红灯设备
4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东西方向
卡口设备
5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西东方向
卡口设备
6
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费县南外环与光明路路口北南方向
卡口设备
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闯红灯设备
设置地点路口上的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卡口
设备
设置地点路段上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来源: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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