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风裹着冷雨,砸在咸亨酒店的青石板上,也砸在孔乙己新换的短褂上。那短褂是他用最后一件长衫当掉换来的,灰扑扑的布料窄小紧绷,裹着他愈发佝偻的身子,倒比从前的长衫更显窘迫——至少长衫还能遮一遮骨子里的单薄,这短褂却把每一根突出的骨节都露得分明。
他照旧走到柜台前,手在怀里摸索半天,才掏出两枚皱巴巴的铜板,声音比风声还颤:“温……温半碗酒。”掌柜抬眼瞥了他一眼,算盘珠子没停,只淡淡应了声:“如今酒价涨了,半碗也得三枚。”孔乙己的手顿在半空,指缝里还沾着早上在码头扛活蹭的泥,他张了张嘴,想辩解些什么,最终只化作一声低低的叹息,把铜板又揣了回去:“那……那就来碗白开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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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桌的短衣帮酒客见了,倒没像从前那样打趣他的长衫,只是投来几瞥漠然的目光。一个挑着菜筐的汉子喝了口酒,含糊道:“还以为脱了长衫能当个人,原来还是个连酒都喝不起的穷酸。”另一个人接话:“码头扛活要的是力气,他那细胳膊细腿,一天挣的还不够填肚子,脱不脱长衫有啥两样?”孔乙己坐在角落,耳朵尖得很,这些话像针一样扎进心里,他想反驳,却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早上扛着半袋米走了三里路,现在两条腿还在打颤,肚子里更是空得发慌。
他原以为脱掉长衫,就能融进短衣帮的世界,能靠力气换口饭吃。可他半辈子只握过笔杆,那双手捏惯了墨锭,握起扁担时竟抖得厉害,第一天就摔了雇主的米袋,不仅没拿到工钱,还赔了半个月的饭钱。后来去给人刨木头,木屑溅进眼里,疼得他睁不开眼,老板嫌他手脚慢,当天就把他赶走了。他穿着短褂跑遍了镇上的作坊、码头,可谁都嫌他身子弱、手不巧,连最苦最累的活,都轮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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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傍晚,他实在饿得不行,在街边捡了个别人剩下的冷馒头,刚咬了一口,就被两条野狗追着跑。他慌不择路,摔在泥坑里,短褂沾满了泥水,馒头也滚进了臭水沟。他趴在泥里,看着那沟里漂浮的馒头,突然就哭了——从前穿长衫时,就算再窘迫,也没受过这样的屈辱;如今脱了长衫,放下了所有的体面,却连一口饱饭、一点尊严都挣不来。
后来再有人在咸亨酒店见到孔乙己,是在一个雪天。他裹着那件又脏又破的短褂,蜷缩在柜台角落,嘴唇冻得发紫,怀里揣着半张捡来的旧报纸——那上面有几行他还能认出的字。掌柜见他可怜,给了他一碗热粥,他接过粥碗,手抖得厉害,粥洒了大半。有人问他:“孔乙己,你说你这脱了长衫,到底图个啥?”他抬起头,眼里没有光,只喃喃道:“图……图个能活下去……可怎么……怎么就活不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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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越下越大,落在他的短褂上,很快就积了薄薄一层。他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慢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出咸亨酒店,身影渐渐消失在风雪里。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再提起他——就像没人记得,他曾经穿着长衫,站在柜台前,认真地说“茴字有四种写法”的模样。大家只知道,那个脱了长衫的孔乙己,和从前穿长衫的孔乙己一样,最终还是淹没在了这世道的苦海里,连一点浪花都没激起。
迅哥说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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