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禁燃禁售区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越政发〔2024〕2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全区禁放区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具体见示意图)
(二)其他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车站和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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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禁燃禁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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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根据《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绍柯政发〔2024〕11号),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下: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包括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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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色标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其余镇禁放区域: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
夏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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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夏履镇东江,南至绿杨路,西至夏履镇西江、埠头路、环山公路,北至杭金衢至杭绍台连接线(金伯利纺织附近)、夏东村农贸市场的合围区域。

漓渚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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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区域为东至漓渚江、幸福路,南至分后线、树漓公路(沿街店铺除外),西至漓头公路、兴业路,北至漓福公路、高车头溇的合围区域。

平水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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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天工开墅东侧、南至人民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的合围区域。

王坛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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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区域为东至移民小区(舜忆小区)、南至南溪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镇北路)的合围区域。

稽东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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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区域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榧香路、西至滨溪路、北至车竹线的合围区域。

(三)其他重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上虞区禁燃禁售区域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上虞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厦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以及小越街道、驿亭镇部分区域。
(二)其余乡镇: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建成区。
(三)其他重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虞政发〔2024〕2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绍兴市上虞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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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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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驿亭镇西部(北至小越湖村界,西至金家岙村、路东村界,南至西华瑶村、潘家陡村界,东至五洲村东界至和尚桥,连接下闸桥沿乡道至百夹线白马湖加油站,沿驿丰线至潘家陡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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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越街道西南部(东至倪梁路,南至小越街道-驿亭镇交界,西至小越街道-百官街道交界,北至小越街河—半清江—冯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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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镇镇(北至新城路,东至和谐路,南至谢瑜路,西至104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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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丰惠镇(北至杭甬运河北岸,东至黄浦桥,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丰章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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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汤浦镇(东至舜岸路,南至塔山下村道,西至联盟路,北至转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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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浦镇(北至指石路,东至中国邮政门前无名路(辉煌路与指石路连接线),南至上浦派出所门前无名路,西至上三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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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永和镇(北至余梁连接线,东至永和邮电所,南至街河南首(最南面居民区),西至梁弄大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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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谢塘镇(北至灵惠街,东至万安路,南至晋生街,西至进港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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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盖北镇(北至联合村进村道路,东至镇中路,南至江湾华庭南侧,西至文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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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塘镇(北至长塘村狮子河,东至绍兴市上虞远足蜡业有限公司东面道路,南至长塘镇人民政府南面景观公路,西至浙江东管管业有限公司东面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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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下管镇(北至幸福亭公园,东至绕镇公路,南至管芦线,西至联新桥村西桥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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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岭南乡(北至隐潭路以南,东至卢马路以西,南至山居路以北,西至井枫线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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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陈溪乡(东至生畈自然村,南至石笋山景区,西至石笋山景区,北至许天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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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丁宅乡(东至中街,南至丁宅街,西至育才路,北至人民路)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海涂托管片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海涂托管片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海涂托管片区(详见附件)。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海涂托管片区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海涂托管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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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涂托管片区:北至曹娥江大闸、钱塘江,西至曹娥江,南至海东路、越城区沥海街道界,东至常台高速

关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许多市民朋友会选择燃放烟花爆竹庆祝,但其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等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向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2024年12月25日,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请广大市民朋友带头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身边做起,环保过节。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办事,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从现在做起,积极监督。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举报电话:110、12345)。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健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上虞区人民政府网、柯桥应急管、柯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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