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课程服务相关纠纷时有发生,相较于冗长的诉讼流程,调解往往能更高效地平衡双方权益。唐迁律师经办的一起 1.6 万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就通过调解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化解。
唐迁律师,经济学学士,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2020 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证号 1330120********93,现任职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及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他拥有近 10 年银行从业经历,2020 年还曾担任某民营集团公司高管,负责企业法律纠纷处理、上市股改等工作,服务过中小微企业百余家,在合同纠纷调解领域积累了丰富实操经验。
该案中,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公司就《EF 课程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因课程服务履行及费用返还问题僵持不下,张某(化名)遂委托唐迁律师介入处理。考虑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特殊性 —— 当事人往往希望快速解决争议、减少维权时间成本,唐迁律师未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而是优先推动双方进入调解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唐迁律师首先梳理了双方的核心诉求:张某(化名)希望尽快拿回剩余课程费用 16000 元,而被告公司则担心退款后引发其他学员的连锁退费诉求,同时希望对和解内容进行保密。基于此,唐迁律师作为调解中间人,搭建起双方的沟通桥梁,既向被告公司阐明了不及时处理纠纷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及品牌信誉影响,也向张某(化名)说明调解相较于诉讼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最终,在唐迁律师的协调下,双方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法院分部第六法庭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公司于 6 月 21 日前原路返还张某(化名)16000 元课程费,张某(化名)承诺不传播本次和解相关内容,同时自行承担 237.49 元诉讼费。
此外,双方还约定协议自签名起生效,款项履行后无其他争议,彻底了结合同关系。
案件办结后,张某(化名)在约定时间内顺利收到退款,对调解结果十分认可。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调解能实现双方权益的快速平衡,唐迁律师通过此案的处理,为同类纠纷的高效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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