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保定市2025年度第27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2025-12-10
韩庄乡北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5年度第27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保定朗朗雅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南至保定朗朗雅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西至北高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8375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37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I区片区片价为277.5万元/公顷(18.5万元/亩)。
此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关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莲池区范围内征地综合价格有关情况的报告> 的反馈意见》(保自然资规[2021)156号)和《莲池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九次联合审查工作会议纪要》(莲联审[2020]第2号)通过的韩庄乡北高庄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执行此次征地范围内已经按城改政策完成补偿安置的,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仍沿用城改工作成果,原村民签订的城改协议有效,不再进行征地补偿登记、不重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及住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 8号)规定,该批次不涉及征收农用地,无需缴纳社保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北高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以下为征地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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