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下称 “安徽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分别处罚:一是因 “违规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理财业务不审慎”,被安徽金融监管局罚款 150 万元;二是因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不到位、异地业务不合规”,被处以 665 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合计 815 万元。
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李伟、孙婷因对应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 10 万元,丁帼被给予警告;易丰、赵巍巍被警告并合计罚款 11 万元,王开智被给予警告。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均由安徽金融监管局作出,相关信息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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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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