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猫一样悄悄爱
任艺华
坦白说,我从未把自己归为“爱猫人士”。
第一次与猫“狭路相逢”,是在苏州。朋友下班回家,一只刚领养的狸花猫扑来,用尾巴缠住他的脚踝。它一边小声哼叫,一边用粉红脚掌踩他的牛仔裤。朋友拿出逗猫棒,小猫像池塘里吐泡泡的鱼,两只爪子抓来抓去。朋友的疲惫面容在小猫胡须拂过时瞬间兴奋。
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吸猫”成瘾的原因。但我除外,童年被野猫咬过,手臂化脓留下的疤痕,像一道深刻的警告。
我从未奢求过猫的情绪价值。当那只黄白相间的小家伙蹦到我膝盖上时,我僵成一座石像,生怕惊动它利爪里的敌意。
直到北京的冬夜,合租室友的猫怯怯地钻进我的桌底。朋友单手把它捞起,指腹摩挲它的下巴,它眯住双眼,发出像低沉的小马达一样的声音。我旁观那一幕,心里某块冰开始融化:猫或许不是千篇一律的冷?
可我依旧不解,爱一只猫,到底意味着什么?
两年后,我返乡。姥姥朝二楼招手:“过来,过来。”一只尾巴高高翘起的大橘猫稳步走下台阶,像一面匀速降落的黄旗。
“它不爱叫唤,从不蹭人,吃几口剩饭,打个盹就走。”姥姥对我说。
我们保持着半臂距离。姥姥说,从我读高中到工作的这些年,它几乎每天都来。那一刻,我在猫的眼睛里读出了“人情味”。
有一次去姥姥家,我看见她正把一小勺米饭拨进陶瓷碗,嘟囔着:“老了,饭量小,猫吃剩下的正好。”七十岁的她弯腰困难,动作却温柔得像在布置一场小型宴席。
我绕到二楼,在昏暗楼梯拐角撞见绿色的光。一只瘦小的母猫挺直脊背,瞳孔缩成锋利的针,用整个身体挡住身后那团毛球。我竟第一次生出想摸一摸它的冲动,手悬在半空,像请求一个陌生朋友的原谅。
返程那天,妈妈忽然说:“你姥姥啊,眼睛都花得看不见喽,日期倒是记得挺准。每个周末一到点就打电话,问你回不回家吃饭。”
我“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姥姥、妈妈、我,我们三代人,被生活安排到不同角落,却仍试图在周末找到一个重叠的坐标,互相舔舐孤独。我们何尝不是三只猫?在各自的屋顶徘徊,却又在暗处把柔软的腹部袒露给彼此。
如今,我依旧不会说“我爱猫”。
换了工作的城市后,每当深夜回到家楼下,一只奶牛流浪猫就从花坛里钻出来,竖起尾巴绕着我转圈。我会蹲下来,像当年姥姥那样,轻声说一句:“过来,过来。”
那只橘猫教会我,把善意放在离它半臂的地方,把两片午餐肉留在墙角,像留一通电话给周末的傍晚。
而我,仍在学习如何像猫一样,准时赴约,悄悄爱,不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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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会想起哈特
黎道忠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会想起哈特——想起它初见我时那副胆怯、弱小而又无助的样子。那时,它正蜷缩在垃圾桶下的一堆破布里,蓬松的卷毛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像被谁凌乱地堆在身上。灰暗的眼睛半睁半闭无力地耷拉着,嘴里缓慢地啃食着半截发臭的骨头。它看见我,灰暗的眼睛瞬间有了光亮,并向我发出嘤嘤的声响,极像一个受到欺负的小孩向大人哭诉自己的委屈。它抖动一下卷毛,直起身想向我靠近,但挪动几步又无力地躺下了。它的后腿好像受了伤,眼里满是哀求,看着它可怜的样子,我心一软,走过去把它抱了起来。
带回家后,我们给它洗了澡,原本灰扑扑的卷毛竟变得雪白发亮起来,像儿童电影里的那只哈特犬,因此我们给它取名为哈特。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照料,它的腿伤好了,样子也变得越发乖巧。日子久了,它早已听得懂主人的指令,会主动衔来拖鞋,偶尔爬上沙发玩耍,只要听到责骂,就立刻跳下来蹲在墙角,怯懦地望着人,像犯了错的小孩聆听大人的训诫,那模样格外惹人疼爱。
真正让我们把它视作家人,是源于一次意外。那天孩子正在家里睡觉,一条蛇从墙头溜了进来,等我们听到动静赶过去时,哈特正和蛇扭打在一起。一条两尺多长的菜花蛇死死缠住它,可无论蛇怎么用力,哈特都紧咬着蛇的七寸不肯松口。是哈特护住了孩子,没让蛇伤着他。从那以后,我们对它又多了几分怜爱,彻底把它当成了家里的一分子。
记得汶川地震发生时,我们这儿有强烈的震感。事发前,哈特一直嘤嘤地叫唤,不停地用前爪刨着门框,显得极度不安,眼神满是哀求地望着我们。我们那时不懂它的意思,只当它调皮,还训斥它几句,不一会儿,地震就发生了,我们这才反应过来,它是向我们示警。直到地震结束,烦躁的它才慢慢安静下来。
大约两年后的一个夏天,连续几天暴雨,接着又是阴雨连绵的天气。一天半夜,哈特突然变得异常烦躁,它一边叫唤,一边用前爪不停地刨着门框。有了上次的经历,我们立刻警觉起来,全家撑着雨伞刚跑到门前的开阔地上,我们担心的后山突然滑坡了——泥浆裹挟着石块汹涌而下,我们的房子瞬间就被卷走,几块乱石向我们滚来,哈特来不及躲闪,被一块石头砸中脑袋,它低声惨叫,身子扭动几下,便再也不动了。孩子抱着哈特哭,久久不愿放手。我找了个干净的地方把它埋好,才和家人一起搭建临时居住的帐篷。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会想起哈特,想起我们相伴的日子。那段时光虽然短暂,却让人刻骨铭心。是哈特的勇敢、忠诚,才有我们一家今天的幸福时光。它永远是我们家庭中的一员,我们永远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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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世我们再相逢
吴萍
我不是相信宿命的人,却始终认为人与人、人与物的所有相遇,都绝非偶然。遇见是一种缘分,更是惊喜与温暖。比如,我和毛毛,就是命中注定的缘。
毛毛是一只普通的小笨狗,来我们家快十年了。十年来,它还是刚来时的那般大,只是步履有些蹒跚了。
十年光阴如水,在毛毛棕黄的毛发间泛起霜白的涟漪。它总是安静地跟在父亲身后,像一道温柔的影子,给我们的农家小院添了几分热闹和生机。
最让人感动的是妹妹出嫁那天,毛毛似乎感知到什么,一直用鼻子轻轻抵着妹妹的脚踝,呜咽声如秋雨绵绵。当喜庆的鞭炮响起,父亲弯腰抱起它,它竟在父亲臂弯里微微颤抖,泪光在褐色的眼眸中闪烁。妹妹的泪珠落在婚纱上,绽开成一朵朵透明的花。
毛毛的举动让在场的人都唏嘘不已,动物和人的情感也是如此纯洁和深沉啊!
毛毛也曾走失过。那是三年前的初夏,连续三天不见它的踪影。父亲沿着村道一遍遍地呼唤毛毛,声音从焦灼到沙哑。母亲说,那三日,父亲总对着空荡荡的狗窝发呆,连最爱的茶都品不出滋味。第四天黎明,晨雾还未散尽,一个瘦小的身影踉跄着撞开院门。毛毛浑身是伤,左前腿悬空颤抖,毛发沾满泥泞与血污。可它还是努力摇着尾巴,尽力扑进父亲的怀里。
我的父亲,那个一辈子没掉过眼泪的庄稼汉,竟抱着失而复得的小狗哭得像个孩子。后来兽医说,毛毛腿上的伤是被捕兽夹所伤,它应是挣脱了夹链才逃回来。
从此,毛毛不再是看家护院的狗,它成了父母苍老岁月里最暖的陪伴。父亲在菜园锄草,它就卧在田埂上打盹;母亲在灶台忙碌,它便蹲守一边陪着。有时候,我看着三个渐渐老去的生命,在夕阳的余晖里美成一幅动人的画,常常就会无端生出感恩和感慨,便会情不自禁泪流满面……
直到那个飘雪的冬日,毛毛没有像往常一样早起,它静静躺在铺着旧棉袄的窝里,呼吸轻得像一片雪花。父亲蹲在它身边,一遍遍抚摸着它不再光滑的毛发。它最后望了望父亲,又望了望这个守护了十年的家,眼神安详如深秋的湖水。我们的毛毛,死了……
我们将它安葬在院角的柿子树下,如今,每当春风吹过,柿子树花朵的轻颤总让我想起毛毛摇尾巴的节奏。我终于明白,它用一生诠释了人与动物的情感,藏在每一个晨昏的守候里和每一次无声的陪伴中。万物有灵,情深不寿。若有来世,愿在某个阳光正好的路口,我们还能认出彼此的眼睛。那时,它不必再做忠诚的狗,我也不必再做善感的人,就做两棵并肩的树,在春风里轻轻摇曳,诉说前世未尽的絮语。
真正的爱,是穿越生死的光,是此岸与彼岸间最温柔的约定。爱是慈悲,毛毛,来世我们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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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精灵
马奕韦
在城市的喧嚣中,总有一些不期而遇的温暖,像是不经意间洒进生活缝隙里的阳光。于我而言,窗外的斑鸠,便是这样一抹温暖的亮色。
起初注意到它,是在乍暖还寒的初春一个微风轻拂的清晨,我正在书房写作。忽然,一阵扑棱棱的响动吸引了我的注意,抬眼望去,一只斑鸠正惶恐地站在窗台上,它那圆润的身子,灰褐相间的羽毛,宛如一件精心织就的羽衣,在柔和的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脖颈处那一圈黑白相间的花纹,好似一条别致的项链,为它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在这还有些清冷的季节里,显得格外灵动。后来,我轻轻推开窗,撒了一把小米。它警惕地望着我,脖子一伸一缩,像极了老式座钟里的报时鸟。
渐渐地,它成了我窗台上的常客。每天清晨,它总会准时出现,用那清脆的歌声唤醒沉睡的我,仿佛在催促我不要辜负这美好的春日。有时候,它会歪着头,静静地看着我在屋内忙碌,那黑溜溜的眼睛里,仿佛藏着无数的好奇。我也会特意为它准备一些谷物,轻轻放在窗台上。它先是小心翼翼地靠近,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四周,确认没有危险后,才会放心地低下头,欢快地啄食起来。那一刻,它不再是一只野生的鸟儿,而是我窗边最亲密的“宠物”伙伴。
初春的天气总是变幻莫测,前一刻还阳光明媚,不一会儿就细雨绵绵。那一天风很大,雨点斜斜地打在窗玻璃上。我正担心斑鸠会不会来,它就顶着风雨出现了。它缩在空调外机的角落里,不时抖落身上的水珠。我多想打开窗户,把它抱进屋里,为它遮风挡雨,可又怕惊扰到它。于是,我连忙抓了一把小米撒在窗台内侧,又用纸板搭了个简易的遮雨棚。它似乎明白了我的用意,跳进来避雨,还冲我轻轻叫了两声。隔了一天雨过天晴,阳光重新洒下,斑鸠抖擞着翅膀,欢快地鸣叫着,似乎在向我诉说着它战胜风雨的喜悦,也为这初春暖阳增添了几分活力。
天气渐渐暖和,斑鸠开始频繁地衔来树枝。我这才发现空调外机后面悄悄多了一个简陋的巢。没过多久,巢里就多了两枚乳白色的蛋。斑鸠不知什么时候带来了自己的伴侣,它们轮流孵蛋,一个外出觅食时,另一个必定守在巢中。我常常放下手中的笔,静静地看着它们,感受着生命的庄严。
那天,小斑鸠开始出壳,我比它们的父母还要激动。两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像两团会动的棉花,在巢中蠕动着。老斑鸠更加忙碌了,往返觅食的次数明显增多。我悄悄在窗台多放了些谷物,希望能帮上一点忙。我开始习惯每天有它们的陪伴,它们也似乎习惯了在我窗边的生活。虽然没有被我真正地养在笼子里,但它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住进了我的心里。
如今,我的窗外已经成了一个热闹的斑鸠家庭。每天清晨,咕咕声此起彼伏,像是在开家庭会议。它们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让我这个独居的人感受到了陪伴的温暖。有时我会想,究竟是我在照顾它们,还是它们在治愈我?
大黑
盛重年
听邻居奶奶讲,父亲上学的时候,总会在兜里揣两块馒头去找村里的野狗,他吃一块馒头,狗吃一块馒头,他翻一个滚,狗打一个滚。到了学校门口,父亲就去上学,狗就蹲在路边等着他。
成家以后,父亲买了一只黑狼犬幼崽养在家中,取名为大黑。父亲有事没事就会逗它玩,晚饭后会骑着小电驴满大街遛它……父亲对狗的痴迷程度实在令我费解。
我与父亲相反,每次照镜子总要痛恨大黑一分。它是黑狼犬,长相凶恶,体形高大。我很害怕它,一见到它就跑,而它以为我是在和它闹着玩,就使劲地追我。在躲避的过程中,我“砰”一下撞到了树上,从此我的眉头留下伤疤。它总想讨好我,来我身边蹭蹭,我一般都冷着脸躲开。
有一天我回家,发现弟弟在嗷嗷地哭。一问才得知,大黑在吃饭时,弟弟从旁边过,护食的它就把弟弟咬了。我们将弟弟的事处理完后,傍晚,我冲到了父亲面前:“爸,你把你的破狗送走,不要了。”父亲沉默不语。我深吸了一口气,步步紧逼:“它咬人了,你留着它干什么?”
父亲深吸了一口旱烟:“妮儿,这日子不是这么过的,你不能因为它犯了错,就想把它丢了啊。”我气笑了:“咋滴?不丢还供着它呀?”父亲反问道:“你要丢了它,把它丢哪呢,狗肉店还是放任它流浪?”我不说话了,虽然不喜欢大黑,但也没到要它去死的地步。
见我平静了,父亲声音缓和下来:“养狗和养娃一样,都是一种责任。它有错了,我们应该去纠正它,而不是抛弃它。在养狗的第一天,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会养它到老,不会丢弃它。我当时不养它,它或许有更好的主人。既然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但爸爸向你保证,咬到弟弟的这件事情不会再发生了,我们再给它一次机会,好不好?”
我从未见沉默寡言的父亲说过这么多的话,那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责任的担当。我点了点头,退出了房间。大黑卧在门口,看见我出了门,就支起了身,想冲我扑过来,不知想到了什么,又渐渐把爪子缩了回去,一向高昂的耳朵耷拉了下来,恹恹地看着我。我叹了口气,慢慢上前,轻轻摸着它油光锃亮的皮毛:“你也知道错了呀,家人是用来保护的,不是用来伤害的。”大黑好像听懂我的话,轻轻舔了舔我的手。
后来听母亲说,父亲13岁那年,爷爷奶奶离婚了。孩子对母亲有天然的依赖,奶奶走的那天,父亲追着自行车跑了好远好远,但还是被丢下了,他恨抛弃。父亲是最小的孩子,姑姑、伯伯不和他玩,他只能找村里的野狗玩。野狗没有伤害他,陪他闹,陪他玩,陪他打滚,陪他上学。他没有很好的朋友,但他有世界上最好的狗狗,相互陪伴。
解缚之欢
刘志军
暮色如橘,漫过城市边缘时,我推开门,嗨皮已摇着尾巴候在门口,眼里亮着按捺不住的光。它一岁有余,当了“妈妈”却仍像幼犬般鲜活,只是近来因月事,颈间绳圈成了常物,浅浅一道勒痕,缠得它连奔跑都少了往日的野气。
到了公园,深绿的草叶沾着夕阳金粉,奢侈得晃眼。嗨皮拽着牵引绳往前冲,呼吸急促得像要把多日的憋闷全吸进肺里。瞥见几只熟络的小狗,它浑身肌肉绷紧,活像张拉满的弓,恨不能立刻扑过去。我心一软,指腹松开了绳索。
那一秒,嗨皮竟愣了愣,仿佛不敢信束缚已除。随即,它像离弦的箭射向草地,四蹄翻飞卷起碎草,白褐相间的毛裹满初夏的风。它肚皮朝天打滚,四脚乱蹬着蹭草叶,哪有半分“母亲”的模样?分明还是个撒野的“小丫头”,要把整个草地都拥进怀里。
它跑起来带着一股野性,又裹着家犬的欢实——时而疾驰如电,时而突然停步,鼻尖贴地嗅来嗅去,像在读一本只有它懂的“地书”。夕阳把它的影子拉得老长,恍惚间似有两个嗨皮:一个在草地上欢腾,一个在光影里翩跹。
我唤它,声音散在风里,它却装作没听见,反而跑得更远,偶尔回头瞥我一眼,眼神里藏着狡黠的光,仿佛在说:“你绑了我这么久,得赔我双倍自由。”我不再喊,只站在原地看它——这心情,大抵和父母望着远去的孩子一样:既盼它尽兴翱翔,又悄悄怕它忘了归途。
嗨皮跑累了,才趴在我脚边喘气,舌头耷拉得老长,脸上却满是满足。我摸它的头顶,能触到皮毛下急促的心跳,人与狗之间,像有股无需言说的谅解在流转。
其实绳索于嗨皮,何尝不是责任于人?我们都背着无形的“绳圈”,是社会的规则、家庭的担子,偶尔松绑,才能看见最本真的自己。嗨皮的打滚哪里是嬉戏,分明是生命在宣泄本能——即便成了家犬,它灵魂里仍藏着野性的渴望,盼着无拘无束地跑。
暮色浓了,公园的灯次第亮起。我重新给它系上绳圈,这次它没抗拒,温顺地靠在我腿边。许是它也懂了,束缚有时是保护,自由从不是无边界的疯跑。
往回走时,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嗨皮忽然抬头看我,眼里映着万家灯火,我好像听见它在说:“今日的快活,够抵往日的闷了。明天就算再系绳圈,我也记得此刻的风。”
夕阳彻底沉下前,我们在公园门口回望——草地上还留着它欢跃的痕迹,也留着一段关于自由与约束的轻思:绳圈是文明的象征,而奔跑,才是生命永不褪色的注脚。
养宠20年
郭海燕
从我记事起,爷爷奶奶家里,大伯家里以及我的家里,一直都在养猫。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没有宠物这个概念,养着养着,猫失踪了或者死了,隔上一阵子又继续养一只。猫捉老鼠,也给家人以陪伴。
儿子十岁那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宠物,一只刚满月的小狗。起因很简单,一个朋友送给成长期的孩子做玩伴,后来觉得小狗很麻烦,于是转送给我。很多家庭养宠物都是这样,为了满足孩子的心愿,但大多数人养着养着就累了、厌了,宠物的结局不是送人就是丢失或者夭折,很少有善终的。
我养的时候,完全不知道后来它会长成百余斤的威猛大黑狗。送狗给我的朋友说不出它属于什么品种,只告诉我这不是一般的狗。我一边养着一边上网学习,等到狗狗长大了些看得出模样了,才知道它竟然是一只罗威纳犬,既可以警用做防暴犬,也可以医用做伴侣犬,而成为什么,关键在主人的驯养方式,要根据狗狗自身的性格特点来驯化。
这只狗陪伴我11年,在罗威纳犬俱乐部小有名气。至今还有犬友笑话我,把一只护卫犬养成了黑色大金毛。它性格太稳定了,从来没有伤害过其他猫或狗,更别说伤人了。如今这么多狗患矛盾,多半源于一些养宠人的不自觉,不科学驯养,放纵宠物扰民,过于溺宠,随意繁殖,等等。所以说,养不教,人之过。
为了养好我的狗,我开始学习,网络论坛、圈子宠友、书籍资料……我的视野从眼前的工作生活中跳出,心态平和了很多,可能也有那么点不思上进了吧,毕竟工作之余要照顾家,照顾孩子,还要照顾一只有潜在危险的巨型犬。我每天都很忙,但早晚两次遛狗是必须的,这让我有充足理由拒绝了许许多多无谓的社交,生活简单干净。
养狗,让我学会低下身子,关注身边的弱小。我参与流浪动物的救助,从资助到自己救助。我学习并宣传科学养宠,牵绳不散养,做好宠物健康管理,拒绝家庭繁殖,以领养代替买卖。这些观念深入我心,我也力所能及地影响他人。
记不清自己救助了多少只猫狗,为多少猫狗找到新家。目前,我自己收养了两只流浪狗,一只14岁了,一只8岁,领养了两只猫咪,还有两只救助的流浪猫成为我孩子家庭的一分子。看,对宠物的爱会遗传,两只小猫都是被母猫放弃的普通田园猫崽,儿子把它们捡回来喂养大,宠爱备至。
一晃,我养宠已近20年。养宠之益,有太多说法,网上也有很多文字,诸如提供情绪价值,缓解压力锻炼身心,辅助孩子的教育,融洽家庭氛围等。作为资深养宠人,我只想说,养宠最需要铭记的是:爱是责任,是不离不弃;不爱,请别伤害。
小乖不乖
李浩欣
“小乖”是我家刚满一岁的母狸花猫。它蓬松的毛发起伏间藏着无限精力,琥珀色的亮晶晶的眼睛,总爱跟着主人的动作滴溜溜地转。
它有个宽敞的猫笼,铺着柔软的绒垫,可小乖不爱待在里面。晚上,笼子不锁上,它就会溜上床,小心翼翼地蜷在我们身旁。暖乎乎的身子贴着主人,小鼻子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像台小型加湿器,把温柔都融进汽雾里。不管是晚上还是午休,在床上,它总是睡得格外香甜。
小乖特爱黏人,且无孔不入。爸爸或者妈妈在书房工作,它就跳上书桌,趴在键盘旁,尾巴时不时扫过屏幕;妈妈在厨房做饭,它就蹲在脚边,仰头望着案板;就连我们去卫生间,它也守在门口,听见水声就扒着门缝叫,直到把它放进来才罢休。
吃饭时间更是小乖的“主场”。爸爸刚把饭菜摆上桌,它就敏捷地跳上来,鼻子凑着盘子挨个闻。它从不会打翻碗碟,也不抢我们的食物,只是单纯好奇那些冒着热气的东西是什么滋味,那副探头探脑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玩耍是小乖的日常“工作”。它最爱的是跳跳游戏。我家入户屏风下有个凳子,上面放了一块海绵,本是进出门坐着穿鞋、脱鞋用的,现在成了小乖的“起跳场”,我们经常跟它互动,把手放在高处,它跳起来触摸我们的手指。以至于只要我们接近屏风,身在别处的小乖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过来,希望我们停下来跟它玩耍。要是我们没工夫理它,它就用爪子轻轻挠主人的裤腿,或是把玩具推到主人脚边;实在没人理,就自己追着尾巴跑,一圈又一圈,乐此不疲。
跑酷是小乖的保留节目。每天清晨和傍晚,它都会在家中开启“狂奔模式”,从客厅跑到卧室,再从阳台跳上沙发,爪子踩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响。沙发和椅子的扶手被它抓得遍体鳞伤。每当我们出门,小乖就格外紧张,跳到椅子上盯着我们,路过时,它会伸出爪子勾住我们的衣服,表现大胆甚至粗暴。
小乖的“不乖”,是黏人到寸步不离,是调皮到上蹿下跳,是好奇到探头探脑;可它的乖巧,又藏在不打翻物品的分寸里,躲在撒娇认错的温柔里。
妈妈说,为什么小乖每天都会目送我们离开家去上班,是因为它认为我们是外出打猎,会遇到危险,它担心我们的安全。因此,我们回家时,它会趴下身,伸出前爪或立起来抓沙发,那是欢迎我们打猎胜利归来的表现。妈妈还说,猫其实是怕水的,我们洗澡时,小乖担心我们出事,会紧盯着门口,那是随时准备帮助我们呢。
这只名字叫小乖的小猫,其实是最懂得如何爱人的“不乖”宝贝,它的顽皮与乖巧,都成了我们生活里最温暖的点缀。它用这样的方式陪伴我们,把日子过得热热闹闹,和我们非常亲近。
橘色暖光映代码
安自能
深圳科技湾生态园的深夜总亮着半城灯火,那天我敲完最后一行调试代码,揉着发僵的肩膀走出写字楼时,已经是晚上十点。玻璃幕墙反射着冷白的光,晚风裹着写字楼空调的余温,却吹不散敲了一天代码的疲惫。转过街角的便利店,看见——破纸箱里缩着只橘猫,右前爪沾着泥,却把尾巴圈成小环,护着半块被雨泡软的猫粮。它抬头看我的瞬间,琥珀色眼睛里落着两颗“星星”,像极了我屏幕上偶尔蹦出的、让人惊喜的荧光色代码。
当我确认它是一只流浪猫后,我决定把它抱回家。它在我怀里抖得厉害,爪子却轻轻搭在我装笔记本电脑的背包上,没伸指甲。给它处理肉垫伤口时,我顺手把键盘放在茶几上,它居然凑过去,用没受伤的爪子轻轻碰了碰回车键,“嗒”的一声,像按下了我心里某个柔软的开关。我给它取名“橘橘”,从此我的出租屋多了个“代码监工”。
工作日的清晨,我刚打开IDE,橘橘就跳上书桌,蜷在键盘旁的散热架上。那里温度刚好,它团成毛茸茸的球,尾巴偶尔扫过空格键,常把我刚敲好的变量名改成一串乱码。我假装瞪它,它却抬起头,把下巴搁在我的手腕上,喉咙里的“咕噜”声混着主机的轻微嗡鸣,成了我晨间最特别的“开机音乐”。
最难忘上个月赶项目,我对着满屏报错的代码熬到凌晨两点,烦躁得想摔鼠标。橘橘突然跳上桌子,用湿乎乎的鼻子蹭我的脸颊,还把爪子搭在显示器上,挡住了那行刺眼的红色报错。我愣了愣,伸手摸它的头,它居然顺着我的手爬进我怀里,蜷在我的臂弯里。怀里的温度透过衬衣传过来,键盘的冰冷、写代码的焦虑好像都被这团暖乎乎的毛融化了。那天最后,我抱着橘橘敲完了代码,提交成功的瞬间,它还“喵”了一声,像是在为我鼓掌。
周末不用加班时,我总把垫子铺在阳台,橘橘会蜷在我身边晒太阳。我翻技术文档,它就啃我的鼠标线玩。有次我趴在桌上补觉,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东西在蹭我的头发,睁眼就看见橘橘蹲在我旁边,把我的编程帽扒到了地上,正用爪子轻轻拍我的耳朵。阳光透过纱窗落在它身上,橘色的毛泛着暖光,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我敲出的每一行代码是为了生活,而橘橘带来的每一个瞬间,才是生活本身。
现在每天下班,我走到楼下就能看见橘橘趴在窗台,尾巴勾着我的编程鼠标,有节奏地晃着。掏出钥匙开门的瞬间,它总会“喵”的一声扑过来,绕着我的腿转圈圈,爪子还会蹭一蹭我背包上挂着的程序员徽章。原来快乐从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是代码报错时橘橘挡住屏幕的小调皮,是深夜加班时怀里的那团温暖,是平淡日子里,这只橘猫用它的方式,给我写满了关于爱的“代码”。
来源:本报消息
值班编校:胡梦婷、徐贵保
值班主任:齐菲斐
值班编委: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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