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和母亲游泳时在游泳馆溺亡,涉事方赔偿130多万!可这钱还没揣热乎,男童已经消失多年的生父突然一纸诉状将母亲告上法庭!
理由是“母亲疏于看护”,不该分或应该少分赔偿款,而他这个“缺席多年”的生父应该多分这笔钱!
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 “孩子父亲” 的男人,在小邓活着的时候,连一分钱抚养费都没给过。
这可是孩子拿命换来的赔偿款啊,这个男人“生不养死要钱”的丑恶嘴脸,实在是气坏众人……
大家先比急着骂娘,还有更无语的在后头:最终生父还真分得了25万,法律到底是以什么标准来审理的这起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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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还得从2015年邓女士和罗某相恋说起。那一年,两人相恋后同居生活在一起,但是始终没有领取结婚证。
2016 年小邓出生时,罗某就在医院门口晃了一圈,连孩子的襁褓都没碰过。后来小邓得了重病,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邓女士哭着给罗某打电话求他来看看孩子,哪怕掏点医药费,可电话那头只有不耐烦的挂断声。直到孩子出院,罗某的影子都没出现过。
2022 年邓女士和罗某彻底分手,罗某抱着刚满 1 岁的女儿回了老家,对 7 岁的小邓不管不问。孩子问 “爸爸在哪”,邓女士只能骗他 “爸爸在外地赚钱”。可实际上,罗某根本没想着赚钱养娃,法院后来查到,他这些年把钱全扔在了赌桌上,微信聊天记录里全是 “又输了几万”“再借我点翻本” 的字眼。
小邓溺亡后,游泳馆赔了 130 万。邓女士拿着这笔钱,先花了 4 万多给孩子办了葬礼,剩下的钱想存起来,也算给孩子留个念想。可罗某不知道从哪听说了赔偿的事,连夜从老家赶过来,一开口就要分走一半。
被邓女士拒绝后,罗某直接把她告上了法庭,理由还特别荒唐:“是你没看好孩子,才让他淹死的,你根本没资格分这笔钱!”
庭审时,罗某还在狡辩:“不是我不养孩子,是他跟他妈姓,我凭什么管?”
这话连法官都听不下去了,当场反驳:“孩子随父姓还是母姓,法律都允许,难道跟妈姓,就不是你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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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清楚事实后,也没让罗某得逞。法官说,虽然罗某是孩子的生父,有资格分赔偿款,但这些年他没尽过一天当爹的责任,反倒是邓女士和外公外婆又出钱又出力,把孩子拉扯大。所以最终判了个 2:8 的比例,罗某只能分走 25 万,剩下的 100 万归邓女士。
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 “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可即便这样,很多人还是觉得气不过。有网友说:“这 25 万给得太冤了,他配当爹吗?孩子活着的时候不见人,死了倒来抢钱,良心不会痛吗?” 还有人替邓女士抱不平:“她失去了孩子,还要被这种人纠缠,太可怜了。”
其实在这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有个女童在游泳培训班溺亡,妈妈因为没看好孩子,被判承担 50% 的责任。但和罗某不一样的是,那个妈妈自始至终都在为孩子奔波,哪怕自己要担责,也没推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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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罗某呢?拿到 25 万赔偿款后,转身就去了赌场,据说没几天就输了大半。有人撞见他在赌场里笑着说:“没想到这死孩子还能给我带来一笔钱。” 这话传到邓女士耳朵里,她当场就哭晕了过去 —— 自己视若珍宝的儿子,在他亲生父亲眼里,竟然只是一笔 “意外之财”。
法律从来不是纯粹的 “情感判官”,它得守住 “近亲属法定权利” 的底线。
希望所有当父母的都能记住,孩子不是用来争财产的工具,更不是可以随意抛弃的负担。既然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就该好好负责,别等失去了才后悔,更别做那种 “生不养,死要钱” 的丑事,不然到最后,只会落得个遭人唾弃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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