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第38个世界艾滋病日,是世界宣传防艾抗艾的窗口之一。今年宣传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目的就是号召各方行动起来,共同担起防艾责任。这里有个问题,我们都知道艾滋病是通过什么途径传播得,但我们不知道,谁是艾滋病毒的携带者,甚至我们都不知道身边的人谁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怎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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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时全国共有:57.5万名艾滋病感染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国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387471例。其中HIV感染者766371例,AIDS患者621100例。2025年1-6月,全国报告艾滋病病毒患者47054例,其中,异性性传播34368例(73.0%);同性性传播11653例(24.8%);其他传播途径1033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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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有超过九成的感染者都是通过性行为被感染的。现在假设这40000多名被感染者,事前知道跟自己即将发生性关系的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你猜他们还会继续进行性行为吗?我想最少有一多半人都会冷静下来。
嫖娼,胡乱搞的就不说了,高风险高感染性,得了自己活该。但情侣之间,夫妻之间,哪怕是婚检,个人都无法得知对方是否为艾滋病人。美其名曰,保护艾滋病患者隐私,从而降低其在社会上受到的各方面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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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理解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没有人愿意生活在歧视的目光中,没有人应该因为疾病而被社会抛弃。但是,当保护个人隐私的代价,可能使他人健康甚至生命受到损失时,这条道德的界线该画在哪里?
而现实比理论更加复杂。那个选择隐瞒病情的年轻人,可能只是因为害怕失去爱情;那个不敢告知伴侣的确诊者,或许正深陷于自我厌恶的泥潭。隐私保护给了他们喘息的空间,却也给了病毒传播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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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揪心的是那些完全无辜的第三方。他们信任着伴侣,规划着未来,却不知道病魔可能已经悄悄潜入自己的生活。当真相最终揭晓时,伤害已经无法挽回——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
或许,我们需要一场关于“负责任隐私”的公共讨论。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在保护与预警之间寻找平衡点。比如建立可控的知情机制,在保护确诊者基本尊严的同时,给予密切接触者必要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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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日的宣传横幅还在风中飘扬,上面清晰的写着“携手抗艾”。但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真相都无法共享,又怎能真正携手?
夜幕降临,又一份只写着编号的化验单被打印出来。它即将改变两个人的命运——一个知道自己命运的,和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在这沉默的传递中,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对疾病的控制,更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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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护隐私成为伤害无辜的帮凶,是时候重新审视:我们究竟在保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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