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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活动以报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视频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五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十三期,讲述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
办案检察官:
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程鹏飞
讲述人:
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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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2021年7月13日,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东至县沿河路与尧城路交叉口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104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东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5日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于同年2月28入所服刑。2023年3月7日,李某以其母亲陈某某病危,目前在池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向东至县看守所提出回家探视的申请。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再犯风险小;其提出的申请回家探索理由系近亲属病重,符合申请回家探视的条件。向东至县公安局提出批准李某回家探视的申请意见。东至县公安局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最终李某在看守所民警、驻所检察人员陪同下回家探视,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东至县看守所。
往季回顾
第9551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池州市检察院、东至县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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