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张燕花149万余元通过司法拍卖,竞得32间含19间门面的法拍房,本以为是捡漏,没想到从2020年等到2025年,整整6年时间房屋仍未交付。如今该地段发展成熟,房价早已翻倍,可张燕连房门都进不去。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占房户拒不腾退,虽口头达成补偿协议,却迟迟没有实际动作。这事不仅让张燕欲哭无泪,也给想捡法拍房漏的朋友提了醒:法拍房背后藏着哪些坑?法院迟迟不交付到底合不合法?
一、捡漏变踩雷!150万拍32间房,6年连房门都没摸到
咱先把这事捋清楚,换谁遇到这事都得崩溃!2019年12月,河南的张燕(化名)在淘宝上看到一则法拍信息,商水县人民法院要拍卖当地祥瑞花园社区的32间房产,其中19间是门面房,起拍价看着挺划算。
张燕特意去现场实地考察,看到门面基本都关着门,心里琢磨着“这是法院公开拍卖的,肯定靠谱,不会有啥问题”。2020年1月15日,她成功竞拍,成交价1497760元,差不多150万。第二天,她就把钱全额转到了“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监管”账户,就等着收房装修或者出租赚钱。
结果呢?一开始因为特殊原因,交付耽误了一年多,张燕还能理解。可没想到,这一耽误就没个头。法院说,有9个占房户拿着所谓的“购买协议”,说自己已经付了钱,拒不搬走,法院多次做思想工作都没用。2021年9月,法院还专门出具了情况说明,承诺会制定执行方案,强制腾退,然后交付给张燕。
张燕就这么盼着,可一等又是好几年。这6年里,当初偏僻的地段彻底变了样:街面拓宽了,绿化做好了,周边多个小区入住,甚至还建了医院,房价直接翻番。当初150万拍的32间房,现在估值早就涨了不少,可这些都跟张燕没关系——她连房门都没摸到过,更别说收益了。
2024年,张燕实在等不起了,跟法院商量:“实在交不了房,退钱也行,但得给我补偿”。当时双方口头达成了补偿协议,可张燕左等右等,直到2025年11月,还是没看到法院的任何实际动作。记者联系法院时,执行局工作人员才回应:“占房户多,问题复杂,她确实有损失,该补偿,但资金还没到位,后续会加快”。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没底,一句“加快”,又要让张燕等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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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不忽悠!法院迟迟不交付,到底合不合法?
很多人可能会问:法院拍卖的房子,付了钱拿不到手,这事到底合不合法?占房户拒不腾退就没办法了?张燕的损失该谁来担?咱用大白话给大家普法,这些法律知识点一定要记好:
首先,法院迟迟不交付,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司法拍卖成交后,除了依法不能移交的特殊情况,法院得在15日内把财产清场后移交给买受人。张燕这都等了6年,远超法定时限,已经构成严重的程序违法。就算有占房户拒不配合,法院也有强制腾退的权力,不能一直以“做思想工作”为由拖延,这既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其次,张燕有哪些合法权利可以主张?
第一,要求继续履行交付义务。法院既然组织了拍卖,收了买受人的钱,就有义务排除障碍,完成腾退交付。像四川遂宁船山区法院就有过类似案例,面对拒不腾退的情况,法院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既做好安置工作,又依法强制腾退,最终顺利交付房屋 。商水县法院不能一直“和稀泥”,该强制时就得强制。
第二,要求退款+赔偿。如果房屋确实无法交付,导致张燕的购房目的完全落空,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撤销拍卖,要求法院全额退还150万购房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一般按同期LPR计算)。另外,这6年里房屋升值的损失、资金被占用的损失,她也有权要求赔偿。
第三,追究占房户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张燕竞拍成功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她就已经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占房户拒不腾退,属于侵害她的物权,她有权要求占房户支付占有使用费,标准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
最后,法院不能以“瑕疵免责”为由甩锅。有些法院会在拍卖公告里写“按现状交付”“存在瑕疵”,但这仅限于房屋物理状态的缺陷,比如结构问题、面积不符等。像这种存在产权争议、占房户拒不腾退的根本性法律瑕疵,法院在拍卖前有义务调查清楚并如实告知买受人。如果因为法院未履行调查和告知义务,导致拍卖后无法交付,属于违法执行行为,买受人甚至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三、网友炸锅:法拍房的坑,真不是一般人能踩的!
这事曝光后,网友们都炸了锅,评论区里全是吐槽和提醒,咱挑几个有代表性的说说:
“这哪是捡漏,分明是掉坑里了!150万压进去6年,连房都没见到,资金利息都亏了不少,换谁都得急”
“占房户拿着所谓的购买协议就敢拒搬?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呢?既然承诺强制腾退,为啥拖了好几年都没动静”
“法院口头协议有啥用?得有书面文件和明确时间表啊!不然一句资金没到位,就能无限期拖延?”
“之前就想拍法拍房,还好没下手!看来法拍房真不是普通人能碰的,背后全是坑”
“房价翻倍又咋样?产权是自己的,却用不了、收不到租,这损失也太大了,法院必须给个明确说法”
网友们的评论都说到了点子上,其实张燕的遭遇不是个例,法拍房确实藏着不少风险,想入手的朋友一定要避开这些坑:
1. 拍卖前必做尽职调查:别光看价格,要核实房屋的权属状况、是否有抵押查封、是否存在租赁或占房户、有没有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这些信息法院不一定会主动披露,得自己查清楚。
2. 确认法院是否负责清场:一定要看拍卖公告里有没有“已清场”“成交后负责清场”的字样,如果写着“按现状交付”“不负责清场”,那就要谨慎了,很可能面临腾退难的问题。
3.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管是法院的补偿方案,还是其他承诺,都要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内容、金额和履行时间,避免“口说无凭”。
4. 做好资金规划:法拍房需要在短时间内付清全款,而且可能存在各种隐性成本,比如税费、欠费、腾退费用等,要确保资金充足,避免后续出现麻烦。
结论:6年未交付,补偿不能只靠“口头承诺”!
张燕花150万拍房,6年未得交付,房价翻倍却只能望房兴叹,这事换谁都得憋屈。法院承认“该补偿”,但一句“资金没到位”就拖延至今,显然无法让人信服。司法拍卖的核心是“公平公正”,买受人全额付款后,就该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法院有义务排除一切障碍,兑现司法承诺。
现在最关键的是,法院不能再用“加快处理”这种模糊的说法敷衍了事,得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到底什么时候腾退?补偿金额是多少?什么时候兑现?如果确实无法交付,就该果断撤销拍卖,退还全款并赔偿全部损失,而不是让买受人无限期等待。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张燕该坚持要房,还是接受退款+补偿?法院迟迟不兑现承诺,到底该怎么监督?你身边有人遇到过法拍房的坑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也别忘了转发给想捡法拍房漏的朋友,让大家都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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