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杆哥这篇评论,主要来分析同居认定为家庭成员引众怒!网友:别把亲密关系变成犯罪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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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6 日,“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首,引发数千名网友热议。
这是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新规: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同时把精神虐待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旨在更全面保护受害者。
但出乎意料的是,网友们大多不领情,反对声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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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出于保护目的的举措,为何会与公众期待背道而驰?核心症结或许藏在大家对 “婚姻” 和 “法律边界” 的深层顾虑里。
一、结婚率连降 11 年,年轻人怕的是 “同居变婚姻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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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所以引发强烈反弹,本质是戳中了年轻人对婚姻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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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3 年达到峰值后,国内结婚人数已连续 11 年下降。2024 年结婚对数创下近 47 年来新低,结婚率仅为 4.3‰;2023 年 30—34 岁男性未婚比例达 26.8%,女性达 12.1%,较 2019 年分别升高 8.6、3.4 个百分点。
年轻人不愿结婚,并非单纯排斥亲密关系,而是有切实的顾虑:结婚和共同生活成本高、离婚程序复杂、家暴受害者的法律保障不足。
如今新规提出 “同居即嫁人”,让不少人担心:这会不会让同居等同于 “事实婚姻”?
男性网友顾虑财产分割:没结婚打算的同居,难道要平分工资和投资?想分手再结婚算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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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网友则更怕关系捆绑:本想保持恋爱自由度,会不会被 “家人” 身份套牢,想分开都难?
尽管媒体解读明确,该认定仅适用于家庭暴力犯罪领域,不涉及财产分割、继承权等民事权益,结婚证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唯一依据,但这种担忧依然难以消散。
毕竟对本就抗拒婚姻束缚的年轻人来说,任何可能 “变相绑定” 的政策,都容易引发抵触情绪。
二、网友吐槽 “搞反了”:家暴维权,家人身份竟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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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的初衷是好的 —— 解决同居关系中暴力行为的法律适用难题。
过去,未婚同居者遭遇殴打、精神虐待时,由于不属于 “家庭成员”,难以适用反家庭暴力法,维权常常陷入困境。新规将其纳入家庭成员范畴,本是为了让受害者获得更有力的法律保护。
但网友们却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实中,“家人关系” 反而常常成为家暴维权的绊脚石。
按照常理,殴打家人的行为更具隐蔽性和残忍性,施暴者理应受到更重的惩罚。但实际执行中,情况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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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陌生人之间的暴力殴打,很容易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施暴者难逃法网;可一旦涉及夫妻、家人关系,警方往往会以 “家庭内部矛盾” 为由和稀泥,刑事追责的门槛反而升高。
无数家暴案例中,受害者多次报警仍难摆脱伤害,最终酿成悲剧的不在少数。而加害方也常常因为 “感情纠纷”“社会危害较小” 被从轻判决,极少有被判死刑或无期的情况。
就像网友刷到的一个:男人对妻子下死手踢打,却不敢对前来制止的女钟点工有丝毫冒犯。
原因很简单:打陌生人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而打老婆却容易被当成 “家务事” 从轻处理。这种现实反差,让大家对 “同居变家人” 的维权效果充满怀疑。
三、牟林翰案的启示:非婚姻关系,反而更易公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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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在解读新规时,提到了一个典型案例: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最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
不可否认,这个判决是恰当的 —— 将语言暴力、精神控制等非肢体伤害纳入刑责,是对受害者的正义伸张。
但细究起来,这个判决之所以能实现相对公正,恰恰因为两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或家人。
如果他们是正式夫妻,牟林翰的行为大概率会被定性为 “婚姻中的矛盾纠纷”,是否能以虐待罪定罪、是否能得到同等力度的判决,都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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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不少夫妻关系里,丈夫对妻子实施语言嘲弄、监视偷听、财产压榨,最终导致妻子自杀的案例,很少有施暴者被依法追责。
这也正是网友们的核心诉求:与其把同居关系 “升格” 为家人来保护,不如在法律处理上,把家人之间的犯罪 “等同于” 陌生人。
陌生人之间的犯罪该怎么判,家人之间就怎么判,不要再让 “家人关系” 成为施暴者的 “免罪金牌” 或 “轻罚理由”。
四、催婚式新规难破局:只堵不疏,解决不了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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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到简化结婚手续、在音乐节等场所设立结婚登记处,再到如今的 “同居认定为家庭成员”,一系列举措背后,是对提升结婚率、生育率的迫切期待。
但这种 “催婚式” 新规,显然没有找对问题的关键。
年轻人不愿结婚、不愿同居,核心是婚姻带来的风险大于收益:经济压力大、离婚成本高、家暴维权难。
就像一幅漫画描绘的那样:一匹马拉着陷在泥泞里的车,车上的人不仅不帮忙,反而鞭打这匹马。
现在的催婚举措,恰恰就是这种逻辑 —— 不解决婚姻中的实际痛点,只想着用政策捆绑让年轻人 “进入婚姻”,自然难以奏效。
“只进不出” 的关系模式,只会让年轻人更加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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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提升结婚意愿的,不是用政策把同居 “变成” 婚姻,而是降低婚姻的风险成本:完善家暴维权机制,让受害者能及时得到保护;简化离婚程序,让不幸的婚姻能体面收尾;减轻年轻人的经济压力,让婚姻成为甜蜜的归宿而非负担。
最高检的新规,出发点是保护受害者,这份初衷值得肯定。但法律政策的制定,不仅要考虑法理,更要贴合现实语境。
当 “家人关系” 在实际中反而成为家暴维权的障碍时,强行将同居关系纳入这一范畴,难免引发公众抵触。
与其纠结于 “是否认定为家庭成员”,不如回归本质:无论是否有亲属关系、是否同居,任何暴力行为都应受到同等力度的法律制裁。
只有让法律真正成为所有人的保护伞,而不是被 “关系” 左右,才能既保护受害者,又让年轻人不再对亲密关系充满顾虑。这,或许才是提升结婚率、构建健康亲密关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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