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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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25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拟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210人。
此次招聘对象为退役义务兵和退役军士。退役义务兵须2021年(含)至2023年7月10日前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服役期满并于2023年(含)至2025年(含)以义务兵身份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退役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2023年7月10日后(含)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服役期满并于2025年(含)以义务兵身份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退役军士须2015年(含)后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选取军士服役期满并于2023年(含)至2025年(含)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从退役当年(含)起,三年内均可报名。
从沈阳市以外地区应征入伍或从沈阳市以非义务兵身份(含直招军士、定向培养军士、直招军官、军队院校招收的学员等)应征入伍的;2014年(含)以前入伍,并以军士身份退伍的退役军人;2020年(含)以前入伍的义务兵;未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证书与入伍时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不一致的;军龄超过12年(含)的;已经享受国家或军队其他退役安置政策的;因个人原因非正常退役的(含强制退役、未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最低年限退役等情况);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服役期间受到行政(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被开除公职、自行辞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参加沈阳市征兵部门组织的现场资格审查的,均不得报考。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
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ysksy.cn)
报名时间:
11月25日9时至17时。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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