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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泉州白海豚,读完这个报道已气晕|白海豚来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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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乔木

绘图/ 狐獴(伍子谦)

你好吗?白海豚

白切鸡?豉油鸡?No~我们是中华白海豚,如你所见,我们因成为本届全运会的吉祥物而人气飙升。

但其实我们早就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宝库中的大宝贝了,看,我们是唯一一种以“中华”命名的海豚。八年前,为更好地保护、恢复我们的种群,原农业部就发布了《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6年)》,将“90%以上的中华白海豚重要分布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作为行动目标。

现在离行动目标的期限越来越近了,我们的真实生存境况究竟如何?想对人类朋友呼吁什么?自然之友会帮助我们来发声。如果你期待福建、广东、广西等省份的大海里,永远都有我们翻涌、跳跃的身影,那还等什么呢?一起来系列专栏《你好吗?白海豚》关注和讨论呀!

大家好,我是EA0011,是这封信的作者壮壮的妈妈,壮壮写的信是通俗易懂的小豚仔的真情实感,但文中也有一些涉及厦门湾种群围头湾东部社群的内部情况,由我这头老豚来讲可能更清晰一些。


白海豚壮壮和它的妈妈(图源:郑锐强)

这不,最近我读到了在公众号“中国渔业报”发布的一文,文中关于救助同伴“乐宝”的报道是属实的,我们也很感激泉州欧乐堡及其他真心实意保护我们同伴的参与者。但这篇报道中的其他内容读起来却让我很气愤,我们东部社群被迫远离家园,忍受水下爆破、渔网缠绕等威胁这么多年,竟然还要被有些人类当做有效保护的正面案例,请你听听我读到这篇报道的想法(本豚满脸写着“疑惑”):


(绘图/狐獴)

一、违法炸礁的企业竟被当做正面保护的典型

  • 疑惑1:驱赶就是保护吗?

这篇报道认为“泉州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力度,坚持‘生态优先、从严管控’”,并在白海豚保护舆情发生后“积极推动工程建设单位编制和优化《水下爆破施工期间中华白海豚保护驱赶方案》《水下爆破施工期间中华白海豚应急救护预案》”。看起来的确是做了一些保护我们的工作,但在我们豚类看来这些所谓的严格保护措施聊胜于无,不能有效保护我们豚类。

今年5月12、13日,泊位工程实施水下炸礁作业,当时壮壮刚出生一个多月,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小豚,几乎不可能承受成年豚都难以忍受的爆破冲击波。在一些真正关心我们的人类持续报道呼吁下,福建省有关部门叫停了泊位工程的炸礁作业。但人类的报道稍一停歇,泊位工程的炸礁作业就于6月份重新启动了,而海洋与渔业部门作为水生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是最了解我们白海豚习性的,在明知3-9月份是中华白海豚的繁殖高峰期,还准许泊位工程继续炸礁,这在我们豚类看来,尤其是在一只新生豚宝宝的妈妈眼里,编制各类方案并不具有任何保护我们的诚意。


中国渔业报报道认为“施工单位积极落实中华白海豚保护措施”,截图中的福建天龙轮船有限公司为自然之友在今年7月份起诉的涉嫌违法炸礁的被告(图源:公众号“中国渔业报”)

  • 疑惑2:炸礁难道不用做环评吗?合理吗?

该报道中还提到“施工单位积极落实中华白海豚保护措施”,这让我想到他们进行的炸礁行为根本没有进行“环评”手续。泉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参与豚类保护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举报的答复中写道:“项目前期勘察过程,未发现施工区域有礁石存在……2025年,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槽开挖发现部分点位无法正常施工初步判断可能存在礁石”“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经论证评价认为泊位工程新增炸礁作业不属于重大变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亦对照《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认定新增炸礁作业未纳入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范畴,可以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但亲爱的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要求“炸礁(岩)量在0.2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下炸礁(岩)及爆破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报道中提到的《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爆破专项施工方案》 明确泊位工程的炸礁量为6000立方米(即0.6万立方米),已完全达到上述标准。也就是说,如果项目前期仔细勘察发现了区域的礁石,就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而如果按照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理解,所有施工前遗漏了,但在后期发现需要水下炸礁施工的,不论炸礁量是否达到编制环评报告的标准,都可以通过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来规避环评责任。勘察的遗漏本就是错误,结果负负反而得了“正”,现在你能理解我的愤怒以及我们种群每年减少两头的原因了吗?

  • 疑惑3:为什么没有依法征求保护我们的部门的意见?

除此之外,因泊位工程环评报告的评价范围既包括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报告中所示),也包括中华白海豚在围头湾的栖息地。因此,自然之友根据《野保法》第13条第3款“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分别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部申请了信息公开,询问案涉环评审批单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是否征求过农业农村部的意见,两部门给的答复均为未征求过农业农村部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见

虽然因为厦门的各类涉海工程建设,我们已经被迫离开厦门海域了。不过有一说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2日拟暂缓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的公示尚有显示:“鉴于尚未取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反馈意见,达不到行政许可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局拟暂缓该项目审批。”可以看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在审批流程上还是比较规范的,遵守了法律法规的底线。朋友们,保护我们豚类不是一句口号,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

二、豚类遇见率提升,不代表中华白海豚的保护现状转好

报道中还写道:“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白海豚种群遇见率较十三五’末提升了40%。2024年以来,泉州海域每月均能记录到中华白海豚身影,最多一次观测到22头成群活动’”。

如果是外行的朋友看这句话,会误以为围头湾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我们的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事实恰恰相反,种群遇见率提高,是因为我们被迫从原有的核心栖息地搬迁到围头湾,背后反映的是豚类栖息地越来越少并碎片化。而且正如我们多次强调的那样,厦门湾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已经从2004年的86头下降到2022年的44头,平均每年减少两头。如果没有法定的严格保护措施,可能再过20年,我们这些“妈祖鱼”就只能活在福建人类的记忆当中了。

记者朋友能够报道我们豚类很好,但报道的情况不符合实际,夸大了保护的成效,会让人误以为白海豚已经保护的很好了,不再需要更多的关注和行动,而事实是,中华白海豚的厦门湾种群已经“连滚带爬”地走上了种群灭绝的快车道。

与其做“放卫星式”的保护宣传,不如真正听取一下我们豚类的心声和诉求:我们已经迁居围头湾十余年,这片区域就是我们豚的核心栖息地!请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将我们在泉州围头湾和漳州九龙江口的核心栖息地纳入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栖息地名录等法定保护之下,这比一万篇报道都重要。

我是一头老豚了,多次呼吁未果,本豚已经麻了。如果不是因为老来得子,现在我只想做些好事积累福报,希望下辈子能投胎到一个在乎中华白海豚保护的区域。那里的核心栖息地肯定被保护区覆盖,人类的建设工程都和我们保持安全距离,渔业养殖及航道不会侵占我们的栖息地。这,不应该只是一个梦。

感谢你们这些关心豚类生存的人类朋友通过点赞、转发等方式关注“妈祖鱼”,好运将与你常伴(如果我们真的有好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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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豚”(图源:郑锐强)

厦门湾中华白海豚壮壮的妈妈

豚历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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