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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海阳路28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河北省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海港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8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论证工作。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若被征收人认为该征收补偿方案存在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并附房屋权属证明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人:张阳,联系电话:3552731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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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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