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城市,深圳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 170 万人,占全市就业人数的 14%。这些支撑城市运转的 “新力量”,曾长期面临劳动关系模糊、社保参保难、算法裹挟等权益痛点。
![]()
2025 年 11 月 1 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施行,从用工关系、社会保障、算法管理等多维度发力,为新就业群体构建起全方位的法治化保障体系,也标志着深圳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
针对新就业形态中普遍存在的 “去劳动关系化”“去雇主化” 问题,《决定》首次清晰界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的用工边界:
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让劳动者享受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劳动法明确的权益;即便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存在劳动管理的,也需签订书面协议,将服务内容、报酬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白纸黑字固定下来,从根源上解决平台通过层层分包、引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规避责任的乱象。
对于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这类高风险职业,《决定》重点强化了民生安全底线保障。考虑到从业者遭遇劳动安全事故时的权益缺口,以及参保率低、个人参保意愿不强的现状,《决定》明确鼓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缴纳单项工伤保险费,同时可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或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社保 + 商保” 的双重保障模式,既让劳动者在意外发生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也帮助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分散风险、减轻负担,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算法不透明、规则不合理,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反映最集中的痛点之一 —— 订单分配不均、超时工作压力、收入波动大等问题,往往与平台算法直接相关。对此,《决定》提出明确约束:企业制定或修订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工作时间、奖惩措施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必须充分听取工会组织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这一规定让劳动者从 “被动接受算法” 转变为 “参与规则制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知情权与话语权,也为平台企业优化管理提供了法治化路径,推动算法从 “效率优先” 向 “人机和谐” 转变。
为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长远发展,《决定》还聚焦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路径拓展。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让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有 “官方认证”;另一方面鼓励劳动者参加劳动和职业技能竞赛,同时推动院校面向这一群体设置相关专业与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从业者提升职业竞争力,更好适应行业迭代需求,打破 “职业天花板”。
![]()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纠纷化解效率低的问题,《决定》进一步畅通了诉求表达与矛盾解决渠道。通过整合民意速办平台、群众诉求服务站点等资源,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沟通网络;同时支持企业建立内部诉求表达及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 “一站式调解” 工作模式,确保劳动纠纷能早发现、早化解,避免劳动者陷入 “维权跑断腿” 的困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