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编开车走城熊线到普兰店墨盘石岭张屯,广袤耕地里一处铁皮围拢的大院徐徐迎面而来,占地约十余亩,春天时经过这里看到大院内场地闲置,三年前经过这里看到的也是荒弃场景。于是下车一探究竟。从表面看,这个荒弃的场地,有简易房屋和残破的大棚构成一个园区,里边给人神秘感。从附近村民处了解到,这里属于基本粮田,也是,四海无闲田,这么广阔平地怎么可能不被耕种?多年前,一唐姓老板在这里“建大棚”,一个大棚用作蔬菜生产,另一个大棚被用来做工厂,生产大棚用棉被,从当地雇工,红火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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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废的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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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弃的棉被厂厂房
占用基本农田建厂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获得政府批准,均违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用于非农业建设(如厂房、建房等)均属违法 。违法后果可能导致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非法占用超过5亩或导致耕地严重破坏的,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后来一场大火烧掉棉被厂的货物和生产用料,唐某便离开这里另谋生路,大棚荒弃了,厂房也闲置了。一弃一闲就是三年!
耕地建大棚建工厂改变土地性质已经是违法了,荒弃也是违规,对此,有相应法条约束: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若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土地。此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旨在严格保护耕地资源。这里已经荒弃三年了,该由村集体收回了。
从今年春天拍摄的视频:场地边设立的围墙兼牌子,可见上边是大连创合惠农农业合作社字样,下边是大连嘉欧农业科技公司字样,搜索大连嘉欧农业科技公司,发现其企业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董事长是外国人石原智憲。这里打着大连嘉欧农业科技公司的旗号,挂着人家的牌子,正主知道吗?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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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屏
当地老百姓众口一词证明废弃地带土地属于基本粮田,由唐某从张屯多户承包户流转而来,至今还没到期。有个说法,唐某已经转给一个张姓村民。不管怎么转,耕地十余亩荒弃是铁的事实。而石岭村的土地台账账本上显示是什么呢?盼上级相关部门下来查一下!及早安排复耕!
保护我国有限的农业资源,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不能在石岭村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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