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要点如下:
鼓励中小学安排30分钟大课间
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充分利用课间开展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高等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最低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
鼓励强基计划增设体育项目
鼓励各地统筹体育运动特色学校和特色班,在现有招生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学区划片、对口直升和自主招生等政策,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
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体育类学科专业布局,适度扩大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
大力推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创新发展,鼓励高校在校内实行面向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生源的二次选拔,充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对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学分计算、评优评奖、保送研究生等方面予以倾斜。
鼓励高校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将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质健康监测、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
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体育教师占合理比例。
来源:广东新闻联播融媒矩阵综合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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