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转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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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仝涛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实证古代“昆仑”地理位置——青海黄河源发现秦始皇遣使“采药昆仑”石刻》一文,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反响,很快引发众多学者和爱好者的热情参与,一时间形成了一个文化热点。为此光明日报专门开辟“学术争鸣”专版,极大地推动了关于“昆仑石刻”的讨论。9月15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成的工作专班的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认定尕日塘秦刻石为秦代石刻。我对由国家文物局主持鉴定工作和召开发布会举双手赞成。尤其是工作专班对刻石真伪和时代的判定,在我看来可谓弭平众议,一锤定音。
但是,鉴定意见与学术界已有的研究相比,显得有些保守,为推动刻石研究进一步深入,本着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我想再谈几点补充内容。
五大夫的名字应直接释出
发布会对“昆仑刻石”给出了如下释文:皇帝/使五/大夫臣□/將方□/采樂□/陯翳以/卅七年三月/己卯車到/此翳□/前□可/□百五十/里。
“臣”下一字用方框标示,然后解释说:“一是,第三行‘臣’字之后有残笔,结合文意推测,应即下文‘翳’字。”按此字残存上左“医”旁部分笔画和上右“殳”旁部分笔画,两部分组合构成“殹”字,正相当于“翳”字上部,再加上文意的限制,没有别的可能,故释文应直接写出“翳”字。按出土文献释文的一般惯例,不管字还残留多少笔画,只要据残留笔画和文意可以断定是什么字,就应直接写出释文。这正如刻石文字中的“年”字也残缺多个笔画,因据残留笔画和文意可以断定是“年”字,故并未因其字形已残,就用方框标示,而是直接写出释文。方框是标示阙文,即不能确认是何字的标示符号。刻石释文中“方”后一字(不知是“支”字读为“技”还是“策”字)和“百”前一字(不确定是“二”字还是“三”字)因不能确认,才用方框标示,同这里可以确认的“翳”字的情况不同。
到底是“藥”,还是“樂”借为“藥”?
我认为刻石铭文中的字应是“藥”而不是“樂”,是“采藥”而不是“采樂”,认为是“樂”借为或通为“藥”的说法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来看:“樂”字上部有两道裂纹由左向右斜下通过(见图①),下一个裂纹周围有很大一片残泐剥蚀,左边的残泐剥蚀还延及到上一个裂纹。如果字是“藥”,则所从“艸”头正处于残泐剥蚀的部分内。里耶秦简“藥”字或写作“(见图⑤)”,所从“艸”头偏小且向中部聚集(见图③),这样的写法使得“艸”头位于残泐剥蚀的部分内,因残泐剥蚀从而消失不见的可能性极大(见图②)。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樂”字和“樂”字周围几个字的长宽比进行比较(见图④)。经测量,我们发现“樂”字周围的“将”“采”“陯”“翳”几个字的长宽比非常接近,都是约等于3∶2,只有“樂”字的长宽比是约等于2.5∶2。很显然,“樂”字的长度跟周围四个字相比明显短了一些。而如果字不是“樂”而是“藥”的话,加上“艸”头部分,则长宽比正好也约等于3∶2,变得跟周围四个字协调一致。可能有人会说,刻石中还有一些字的长宽比不协调,用长宽比来比较的证据不算是过硬的证据。那好,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个“硬证”,就是用字习惯。
我们调查了出土的秦文献,发现岳麓秦简中直接用“藥”为“藥”的有4例,里耶秦简中直接用“藥”为“藥”的有15例。周家台秦简有1例“樂”,释文如下:
并合,和之。即取守室二七,置椆中,而食以丹,各盈其复(腹),坚(377)塞,勿令越,置□后数宿,期之干,即出,冶,和合樂□毋饮食。即女子,蚤(搔),已。(378)
这两支简从第一个“即”字开始,讲的是:把十四只壁虎放到容器中,饲壁虎以朱砂且使其吃饱,然后密封器皿,不让壁虎跑出来。放到某地几天,等壁虎干了,马上拿出来研磨成粉,接着“和合樂□”,不要饮食,与女子交接,如果刮擦女人手臂上的守宫印,就会消失。与此类似的记载还见于马王堆汉墓帛书《养生方》和传世典籍《淮南万毕术》等。因“和合樂□”最后一字认不出,这四个字串起来是什么意思尚不清楚。很有可能是“和合”一组,“樂□”一组,而“和合樂”一组读“樂”为“藥”的可能性很小。典籍中“和合”既可用于指国或人之间的和睦同心,也用于指阴阳相合,当然也可用于指药材的混合,但大概不会说“和合藥”,因为此时的“药”是指已经用药材合成的成品。无论如何,从马王堆帛书和传世典籍看,经研磨的壁虎粉都是涂抹在女人手臂上用于检验女子贞洁的试剂,并不是药,也不需服用。既然简文后边说到与女人交接,因此“樂”就读为“喜樂”之“樂”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有“饮樂”两例,以往有人认为“饮”和“樂”连读,“樂”就该读为“藥”,“饮樂”就是“饮藥”,这是错误的。“饮樂”是“饮食、歌樂”的缩略说法。睡虎地秦简《日书》既有“可以穿井、行水、盖屋、饮樂”,也有“不可临官、饮食、樂、祠祀”,还有“不可饮食哥(歌)樂。利以祠外”。可见“饮樂”就是“饮食歌樂”的省略,与“饮藥”无关。《日书》类文献中,从不见“饮藥”的内容或类似说法,且日常宜忌规定不可“饮藥”也实属怪诞,完全不合情理。
由此可见,即使把上论周家台秦简的一例“樂”姑且算是“樂”通“藥”的话,同秦简中其他“藥”直接用为“藥”的例子相比,也是19∶1,占比很少。这说明在秦代晚期,“樂”字和“藥”字已经开始有了基本明确的分工,用各有当。“樂”主要就用为“喜樂”之“樂”,“藥”就专门用为“医藥”之“藥”。
综合以上三点来看,刻石上的字当然应该是“藥”而不应该是“樂”。因此我才会说“认为是‘樂’借为或通为‘藥’的说法是错误的”。当然,认为是“采樂”并将其与后世的“采风”一类习俗加以比附的说法,跟文字内容、背景和地点都不符,就更不可信了。
刻石文字中到底有没有“昆”字和“昆仑”一词?
发布会公布的刻石释文中,将原释为“昆”的字用方框标示成阙文,并解释为:“‘□’字仅存‘曰’字头。”同时发布会实录似乎在尽量避免提到刻石与“昆仑”的关系。
我认为发布会将释文中原释为“昆”的字用方框标示为阙文,且尽量避免提到刻石与“昆仑”的关系是不合适的。将释文中原释为“昆”的字用方框标示为阙文,等于表明刻石中不一定有“昆”字;而没有了“昆”字,自然也就没有了“昆仑”一词。
学术界围绕“昆陯”有过很多讨论。从里耶秦简的记载和《吕氏春秋》的一处异文看,“昆陯”就是秦时“昆仑”的时代性或地域性写法,这一点毫无疑问。至于围绕“昆仑”的众多解释,有很多或是无的放矢,或是不知所云。其实“昆仑”的能指和所指并不相同,“昆仑”是个变动的概念和流动的名称,但刻石所处地点和刻石文本内容中皇帝派使者“采药”,以及昆仑山、西王母与“药”和“采药”的关联,使得刻石与西边不远处的昆仑山的联系变得难以否认。不管后世昆仑的所指和实际所在如何,或是秦时对昆仑之所在也有不同的认识,起码五大夫翳是把石刻所在的西边不远处认定为昆仑所在的。昆仑指哪里和昆仑实际在哪里,不是一回事。后世认为昆仑在哪里和秦时认为的昆仑,甚至五大夫翳认为的昆仑在哪里,也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刻石上的“昆”字虽然只剩下上部的“日”旁,但却是确定无疑的,不容有他想。为何如此说呢?因为这个字从字形到字义,从语法位置到文义,限制性都太强了,具有无可置疑的排他性,基本清除了除“昆”字外的所有可能。
这一限定性有“明”的,跟字形结构、语法位置和词义有关:
1.这个字是上部从“日”旁的一个字。
2.此字跟“陯”字组合,正好可以跟里耶秦简的“昆陯”对照。“陯”字使用场合少,可以跟“陯”字组合的字更少。
3.此字与“陯”字组合跟在“采药”一词后边,指的是采药地点,而这个地点又一定是指山的名字。因为古代所有采药都在山上进行,从无例外。
这一限定性也有“暗”的,跟文本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
4.此字与“陯”字组合记录的是一个山名,而记录这个山名的刻石正好距离昆仑山不远。
5.传世文献早已揭示出昆仑山和昆仑山上的西王母跟“药”和“采药”的特殊关系,跟刻石文本内容可以关联。
字书中,上部从“日”旁的字有如下一些:“昆”“圼”“妟”“旦”“早”“旱”“旯”“旲”“旵”“勗”“旻”“昊”“昗”“昌”“易”“昘”“曇”“昜”“星”“昦”“昇”“昪”“昮”“是”“昱”“昂”“昺”“晃”“晏”“晕”“晜”“晨”“景”“晷”“晸”“暃”“暑”“暠”“暴”“曧”“曩”“曻”“杲”“炅”“量”“(见图⑥)”“(见图⑦)”“(见图⑧)”,其中有些是生僻字,很少使用,有些是秦汉之后甚至很晚才产生的字。这些字中能跟“陯”字组合且可用为山名的字,只有“昆”字。
综合以上互有联系的五点,利用排除法,这个字除了是“昆”字外,还有是别的字的可能吗?绝对没有!既然此字一定是“昆”字,则“昆陯”自然也就是“昆仑”。
(作者:刘钊,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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