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车家竹
近年来,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做法被国家部委列为典型经验推广。四川大学是如何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破解国有资产监管与赋权激励之间的矛盾,确保改革既能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又能合规、安全地推进?
11月18日,在《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新闻发布会上。四川大学常务副校长褚良银介绍了四川大学的具体做法。
褚良银
“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技术输出主体,长期面临职务科技成果管理的核心矛盾——传统有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要求,与科技成果“定价难、转化活”的特性之间存在适配性问题,这直接导致许多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的困境。在对职务科技成果而言,‘不转化才是最大的损失’,管理重心必须从‘管住资产’转向‘促进转化’。”褚良银说。
四川大学依托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率先启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重点通过三大制度体系破解矛盾、保障改革。
首先是建立“精准确权+权益共享”的核心机制。四川大学跳出传统国有资产管理框架,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确立“以转化创收益、以所有权保收益权、以简流程促转化”的思路。通过出台《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及10余项配套文件,构建科学的分割确权评价体系:结合学科特点、政府前期投入、学校资源使用情况等因素,对成果权益进行精准分割。四川大学有一套计算公式,明确成果完成人可享有50%-90%的所有权及相应权益,从制度根源上激发科研人员的内生动力。
其次构建“规范透明+高效协同”的流程体系。针对以前“审批层级多”的痛点,四川大学制定了详细的成果转化审批流程与操作细则,明确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各环节的定价方式(如协议定价、评估定价等)和审批权限。同时成立由科研院、人事处、资产处、财务处、审计处、法律顾问室、产业集团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一门受理、多部门联动”,既确保转化过程合规可控,又大幅简化审批流程、提升转化效率。
最后完善“成效导向+风险防控”的保障体系。四川大学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树立“转化有功”的鲜明导向;同时,通过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审计部门跟踪监督等方式,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在转化中安全增值。
截至目前,四川大学累计分割确权科技成果280项,作价成立科技型企业40余家,成果评估作价超20亿元,预计带动社会投资近200亿元,四川大学连续多年在科技部《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报告》中位列全国高校前列,并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等。
褚良银表示,这次《工作指引》的出台,与四川大学多年来的改革理念高度契合,为高校进一步破解“不敢转”的顾虑提供了更坚实的政策保障。四川大学将以《工作指引》为契机,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更大力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四川乃至全国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更多“川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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