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车家竹
11月18日,《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新闻发布会举行。与以往政策相比,《工作指引》更聚焦“尽职免责”,它有哪些意义?发布会上,四川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赵敏介绍《工作指引》相关内容。
四川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赵敏
赵敏表示,近年来,四川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等系列政策,持续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首先以权属改革为核心,破解了转化“不愿转、不敢转、不想转”问题。赵敏介绍,在解决“不愿转”的思想顾虑上,四川明确科研单位可通过约定比例赋权、完全比例赋权、单位让渡权属等多种形式,直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从根本上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
在消除“不敢转”的制度障碍上,实行成果单列管理,科技成果形成资产前建立台账管理,形成无形资产以后在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单独标识,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在解决“不想转”的动力问题上,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转化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对科研单位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转化视为职务转化行为。
其次,四川以科技服务为纽带,构建全链条转化生态。当前,四川正着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保障。一方面,通过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市(州)专版和分岛分中心,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打造示范标杆;另一方面,落实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案,重点培育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等全链条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机构培优行动,壮大规上科技服务企业队伍。
“《工作指引》的印发,将进一步健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赵敏说,它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将有效打破转化环节的 “条块分割”,既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转化行为划定 “安全边界”,也打消其 “怕担责、怕出错” 的后顾之忧,让创新主体能够轻装上阵投身成果转化,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这份《工作指引》将从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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